专栏名称: 呦呦鹿鸣
原创读书号。分享独一无二的资料与不为人知的经典。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洞见  ·  你的孩子,其实是来渡你的 ·  3 天前  
洞见  ·  总是自认为正确的人,情绪不稳定 ·  2 天前  
洞见  ·  内心强大的最高境界:静待花开 ·  昨天  
51好读  ›  专栏  ›  呦呦鹿鸣

红眼、绿眼

呦呦鹿鸣  · 公众号  · 美文  · 2024-01-12 21:47

正文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


最后:问案中人的刑事责任。

对于本案,北京大学教授车浩展开了刑事责任分析,一分析,就花了3万字,这还不包括几十条注释,以至于 《燕大法学教室》 不得不将它分到两期杂志来刊登。

在《刑法》上,“嫉恨的保姆”一案,涉及 罪刑法定原则、因果流程偏离、因果关系错误、未遂犯、共同正犯、教唆犯、帮助犯、实行过限、共同过失犯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死亡罪、侮辱罪、诽谤罪、盗窃罪、抢劫罪、(转化)抢劫罪、故意毁坏财物罪、侵占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等等。 探讨十分琐细,琐细到令人无心细读。 比如,保姆陈红将价值2万元的名贵鹦鹉放飞,是否构成“故意损坏财物罪”? 争吵声很大,有人认为,让鹦鹉脱离了主人控制,就是损坏了; 也有人认为,本罪是“结果犯”,只有毁坏行为而没有出现毁坏结果,不构成犯罪。 最终,《燕大法学教室》给出答案:
1.陈红:盗窃罪(教唆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助犯)
2.张三:盗窃罪(未遂犯)
3.李四:抢劫罪、故意毁坏财物罪(与抢劫罪的想象竞合)
4.唐海:故意杀人罪既遂(或者故意杀人未遂与过失致人死亡罪)
5.林梦:故意伤害罪(教唆犯)、(若认定唐海杀人未遂)过失致人死亡罪
6.王五: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侵占罪
刑法研习案例,并不完全是现实中发生的具体真实案件,不过,本案中的大多数案情,却在现实中发生过,我们可以在形形色色的奇葩事件中“偶遇”它们。

我自己印象中,好些年前,曾有一位高中生向我透露了一个秘密,他说,班上有一个同学一直考第二名,而另一位同学一直考第一名,但是,有一次,第一名忽然受伤,此后一段时间心不在焉,于是成绩下滑,原来第二名的,成了第一名,他很热心地关心之前考第一名的同学,然而真相却是,那次意外受伤就是他精心设计的,出于嫉妒。后来,这位同学花了很长时间才化解了这个疙瘩。

回头看《嫉恨的保姆》这个故事,教授花了三万字的笔墨去分析它的刑法责任,但是,对事件的源头——嫉妒——却没有分析。因此,我想尝试做一点延伸思考:

们在战术上,在 分析上, 常用力,很专业,有一百种方法掰扯里 面的弯弯绕, 但在战略上 是否想过: 这一切是否可以根本 就不发生或者减少发生呢?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