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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超有调整!标准集装箱外廓尺寸违规豁免!
今年2月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中国人民银行等36个部门联合签署
《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备忘录》)。《备忘录》规定,存在货运车辆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等行为的,应当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
对集卡司机处罚增加黑名单一项,正是《备忘录》的集中体现。
本次华南珠三角地区的治超行动,交警部门将通过专业设备对进出收费站的车辆进行称重检测,对超载的车辆数据记录下来,汇集到管理系统进行事后处罚处理。
1、称重检测和照相取证:在收费站通过计量部门检测和标定的称重设备对货运车辆进行称重和拍照。
2、现场告知:收费员填写交通执法部门的告知书,现场送达违法当事人。
3、信息传递:相关部门将超载车辆的数据自动推送至省执法信息系统。
4、审核录入:专门人员在48 小时内(节假日顺延)审核传输至省执法信息系统的涉嫌非法超限运输车辆相关证据信息,生成案件信息。
5、通知处理:执法部门对违法车辆当事人或所有人未及时到交通执法部门接受调查处理的,发出二次通知并要求违法当事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 日内接受处理。
6、调查处理:违法当事人到执法部门对进行超载事件进行认定。
7、实施“一超四罚”:省执法信息系统将各地车辆违法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分析,构成“一超四罚”的由系统自动推送给车籍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