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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网  · 公众号  ·  · 2018-03-06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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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管理权) (六) 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进修权)


第37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39条:

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 教育行政部门 提出 申诉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 三十日 内,作出处理。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可以向 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


《未成年人保护法》

考过法 条有第5、10 12 21 37 38 39 、43 条,其中 21 条、第 39 条是最常考到的。

第21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 尊重 未成年人的 人格尊严 不得 对未成年人实施 体罚、变相体罚 或者其他 侮辱人格尊严 的行为。


第39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披露 未成年人的 个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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