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4.2.3
巡逻过程中随时关闭打开的单元门,并检查单元门可视对讲有无故障,是否正常关闭,楼道灯灯具是否正常使用。
4.2.4
检查楼道是否通畅干净整洁,有无杂物,楼梯扶手及楼层公共设施(瓷砖、栏杆、墙体等)是否完好,如有问题做好相关纪录,并报班长和相关部门处理,并跟踪处理结果。
4.2.5
检查各业户门是否关闭,门锁有无损坏(如有损坏应保留现场及时上报班长处理)。
4.2.6
巡逻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不能当时处理的或超出岗位能力以外的情况应详细纪录在《值班纪录表》上并及时上报当值班长处理,跟进处理结果详细做好记录。
4.3
装修管理(关于装修管理的流程见《装修管理规程》)
4.3.1 装修材料搬运管理
4.3.1.1
砖、河沙、水泥、石粉、煤渣等易污染的装修材料进入小区时,当值秩序维护员应对其进行有序的组织,若对方须在小区转运,应指挥转运点尽量靠近路边,并要求铺垫物不能小于材料堆放面积,运输过程中若使用箩筐、背篼时,要求内侧须有铺垫物,完毕后须将沿途撒漏的材料清理干净。
4.3.1.2
木工板、木条、水管、大型家具进入时应进行跟踪检查,并叮嘱小心搬运,防止将共用设施及楼道碰坏,完毕后须对其搬运路线彻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
4.3.1.3
发现塑钢门窗、防盗网、有色玻璃、水钻进入时应询问从几号岗位进入,并核实其进入是否得到允许,控制实心砖数量(平层一般不超过200块,跃层一般不超过400块),超过数量查明用途报客户中心并作好记录。
4.3.1.4
巡逻过程须严格管理、控制装修户的除渣方式,一般情况系下分为2种,A类:由搬运公司上门除渣;B类:由装修单位将建渣运到搬运公司垃圾转运点,发现违规操作应立即制止,必要是协调客户中心人员进行处理。
4.3.1.5
巡逻过程发现有装修工人携带装修材料离开时,应请其到客户中心办理《物品放行条》,征得业主同意后可登记有效证件放行。
4.3.1.6
特殊装修材料户外调运时,必须对作业现场人员、车辆及重要设施进行清理和保护,巡逻人员主动维护好秩序,放置提示牌并要求作业人员做好必要的防护工作,监护对墙外立面是否有损坏和对地面植物造成损伤,若有问题及时上报班长和相关部门处理。
4.4 装修房检查
4.4.1
白班秩序维护员对区域内装修房进行1次以上的巡查,并在《装修巡查记录表》上记录巡查情况,通常在地面巡查签到完毕后进行。夜班秩序维护员在20时以前对区域留宿房号进行巡查,并在《施工人员留宿申请表》上记录巡查情况。施工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00-19:00,周末及节假日09:00-12:00,14:00-18:00。如有临时变更,以客户服务中心通知为准。
4.4.1.1
检查《装修许可证》是否有效,检查装修人员是否有出入证,核实证件持有人房号、日期是否于证件上登记的资料一致,若有不符合者应暂扣证件,同时在值班表上注明暂扣地点、原因、编号并报告班长和客服中心,对无证人员应让其到客服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对过期证件应提醒及时办理延期手续。
4.4.1.2
检查现场有无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摆放位置是否明显,指标是否符合使用要求。
4.4.1.3
巡查时发现下列作业内容予以制止,立即通知装修巡检人员到达现场并做好详细纪录:
4.4.1.3.1
私自改变房屋功能和用途,将阳台改为卧室,把没有做防水的房间改为厨房、卫生间等;
4.4.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