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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昌平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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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这么判,金融圈吓成一片潘金莲

平说  · 公众号  · 社会  · 2016-11-28 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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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人可以离婚,却发现已经买不起房,结不起婚了。李雪莲结了婚,还得通过假离婚去多买一套房,才能获得幸福感和安全感。无奈最后搞砸了。


文明在进步,时代在向前。总有人抗着大旗在历史的车头挥舞,也总有人被卷入车轮之下惨遭碾压。一次碾压还不够,历史还可能会倒车。


说实话,虽然有很多争议,但《潘金莲》还是近期值得一看的电影。和前段时间的《驴得水》一样,在这个烂片当道的时代,很缺乏这种让人思考的讽刺剧。


只一点,《驴得水》假托民国背景,讽刺得大开大合;《潘金莲》选取现实一角,枷锁中跳舞,讽刺得委婉而小心翼翼。


看完之后,拆姐心中涌现出无数条感想,但最想说的却是 两个关键词:一是契约意识,二是全能政府。


先说契约意识。


你会发现,电影中李雪莲的遭遇,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她最初的不忿,自觉遭遇不公,主要在道德层面(丈夫的言而无信),其实并不在法律层面。


无论是为了房子还是孩子,她与丈夫假离婚,只是夫妻之间的口头约定,没有留下任何凭据。离婚之后,丈夫反悔不再复婚,另寻新欢。李雪莲无论怎么打官司,都难获支持,因为不能出示证据。


最是人心善变,曾经推心置腹的枕边人,也有靠不住的时候。离婚证书才具备法律效应,是真是假却只在道德约束。在道德的关系上吃了亏,是无法用法律的渠道来解决的。李雪莲选择打官司,是注定要输的一场是非。


正确的做法,如果真的想假离婚,找个值得信赖的第三方人士见证(人证),或者,彼此签个离婚后复婚的抽屉协议也行(物证,法院认不认另说)。


可是像李雪莲这样的大多数人,是不可能想到这一层的。这也是中国人普遍缺乏的:契约意识。契约意识的精髓在于,尽量把由道德关系连接的个人利益,捆绑到法律关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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