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主要围绕河南省医保局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执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进行阐述,讨论了集采、挂网共识、价格治理等关键点,并提供了相关背景信息和细节解释。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集采管理通知的征求意见
河南省医保局公开征求对《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执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旨在压实中选企业供应保障责任,促进“采、供、用、报”有序衔接。
关键观点2: 规范报量方面
《征求意见稿》支持紧密型医共体作为整体进行报量,并鼓励各类医疗机构参加集采,合理填报采购需求量。同时,对医疗机构报量低于历史采购量80%时,要求作出说明,对于数据不合理或依据不充分的,需重新填报。
关键观点3: 产品进院与使用管理
《征求意见稿》确保中选产品进院,并鼓励优先选择集采备供企业产品。对于实际需求量超出约定采购量的部分,可按需采购非中选产品,不得“一刀切”停用非中选产品。此外,还鼓励医疗机构制定完善用药指南,形成专家共识。
关键观点4: 考核与挂网价格管理
《征求意见稿》指出,采购国家集采备供企业药品及价格低于中选药品的替代药品不纳入执行情况考核范围。对于挂网价格管理,及时做好中选产品挂网工作并调整价格,加强对非中选产品价格监测,并按规定执行。
关键观点5: 未来发展趋势
文章提到5月21日将在广州聚焦集采、挂网共识、价格治理,用3小时厘清三者关系并预判未来发展方向,为企业提供决策参考。
正文
这是对《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完善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和执行工作机制的通知》(医保发〔2024〕31号)的落实。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国家医保局另一个更具重磅的文件---集采优化方案也在征求意见中。
该《征求意见稿》在规范报量方面指出,
支持紧密型医共体作为整体进行报量;
积极鼓励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民营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参加集采并合理填报采购需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