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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可以放心扶老人、6岁熊孩子可以“签合同”......

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  · 公众号  · 社会  · 2017-03-09 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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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二:明确保护胎儿利益


尽管我国继承法中早已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但这只是在个别问题上保护胎儿的利益,并没有赋予胎儿民事权利能力。民法总则草案加大了对胎儿利益的保护力度,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出生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秘书长王轶 分析:

胎儿出生是活体的话,出生前就视为他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是把“胎儿出生是活体”作为出生前就进行保护的前置条件。


亮点三:下调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未成人的年龄标准


按照现有法律规定,10到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其他行为需要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同意。


民法总则草案降低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门槛,规定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王轶表示 ,这样的规定,一方面是因为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的成熟程度和认知能力都有所提高。另外,这样的调整也与我国关于年满六周岁的儿童须接受义务教育的规定相呼应,实践中易于掌握、执行。


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秘书长王轶:

王轶:6周岁就上小学一年级了,他的生理、智力,各方面发育的状况来讲,其实完全可以做一些跟他的年龄和智力相适应的民事行为,在比以往相对广泛的范围里,拥有自己作出决定的机会和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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