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所谓“打左灯”,是要放出打压房价的口号、做出干预市场的样子,所谓“向右拐”,是要在背后尽量维持现有的利益格局不受大的冲击。无论是广州出台的租购同权,还是北京出台的共有产权都是“打左灯、向右拐”,背后都有笼络民意、利益调和的影子。
租购同权看起来是对穷人有益处,毕竟租的起房子的人要远远多于买的起房子的人,政府由此扩大了自己的支持基础。穷人也会觉得欢心鼓舞,毕竟租房就可以享受买房同样的收益。但是,低收入群体往往看不到的是,租购同权并没有包含任何提高供给的信息,没有提供更多的住房、学校、医院,也没有改变户籍政策,只是增加了更多的租房和住房需求,其最后的结局多半是房租和房价都会上涨(详见FT中文网7月24日刊文:租购同权将走向自我否定)。事实也正和预判的一致,南方日报一篇文章报道了政策出台后广州城九区8月份的房价统计,二手住房和租赁市场的价格环比增长分别为3.9%和2.7%。
房价
助长中国房地产泡沫的三大因素
陈凯迹、文一:面对高速膨胀的房地产泡沫,最佳策略并非将泡沫戳破,而是将泡沫增长的速度限制在收入增长的速度以下。
共有产权房更是如此,尤其是“共有”两个字隐隐看来是计划经济的回头。可是,共有产权房的实质是将金融杠杆转换成了财政杠杆,即财政资金或者说土地出让金的让渡来支持低收入群体买房,这么做的结果实际上是坐实了既有房价。另外,共有产权在极力地调和市场和计划,可是真正的穷人能够以百分之一、千分之一乃至万分之一的价格获得对价的产权,并获得房屋的使用权吗?结果显然是否定的。
政策往往“打左灯、向右拐”的原因,是由于在当代社会结构当中,中产阶层肩负补贴穷人同时反哺统治阶层的重任。一个最好的社会结构必然是中产占劳动人口的多数。很少有决策者愿意直接牺牲中产阶层的利益。更好地补贴低收入阶层生活状况的方法,是不断的壮大中产阶层去创造更多财富,才能有更高的份额用来社会救济。如果总是以一次性剥夺中产的方式来为低收入群体泄愤,并以此来获得政治上的声誉和支持,最后的结果往往是社会所有群体的共输。如果稀缺资本获得更高收益,以及一定的贫富差距不能被低收入群体所接受,往往会带来一系列“打左灯、向右拐”的政策,从而使得穷人的收益进一步降低。这就是收入再分配领域的“穷人陷阱”。
这样的事情早就发生过。从2008年左右兴起的经济适用房建设,看起来是为低收入阶层解决住房问题,实际上却带来了大量的寻租空间。天则经济研究所法律与治理中心2015年在30个省会城市开展了公共治理调查,其中涉及到保障房在不同群体之间的分配概率,其中北京市的保障房分配结果如下图:
可见党政机关及事业团体的中高层才是最有机会获得保障房的群体,要远高于穷人阶层的概率。在具体数值上看,穷人还是分配到了一些保障房,但是以租赁型住房和郊区偏远住房为主。那些建在市中心区的,具有完全产权的经济适用房,即是最大的寻租房。假设这些经适房只要没有分配给最穷的人就是腐败的话,那么该项腐败金额将以万亿计。当下兴起的公租房、共有产权房,其承诺的社会收益越大、与产权房的收益越相等,便会引来越大的寻租和腐败。也正是由于这个背景,天则经济研究所荣誉理事茅于轼先生曾经说到,“公租房最好不要建独立卫生间”,结果成了全民公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