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地方法团
主义”下的“政经混合”政策实践,基层农村的政治组织与经济组织浑然一体,形成党、政、企“三位一体”,“政经混合”的法团组。即自治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具有明显的计划经济时期的国家全能主义色彩,农村社会治理中政府行政干预自治组织、集体经济组织的自主性,形成国家吞噬社会的格局。
具体来说,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经联社长一般由一人兼任,村党组织成员和村委会、经联社成员之间交叉任职,村党组织既领导党建,又参与公共事务管理,同
时兼顾集体经济发展(见图1)。集体经济组织的收益既用于解决集体成员福利,同时也负担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开支。“政经混合”的管理模式下党组织、自治组织、集体经济组织相互影响、边界不清,导致村干部很难沉下心来,认真有效地参与到集体经济发展中去,造成多数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低效,难以形成专业化、科学化的运营模式。同时也给农村社会治理工作带来很多问题与困扰,成为农村基层矛盾和冲突日益频发的主要因素,同时也某种程度上成为农村走向“善治”的一块“绊脚石”。
要根本解决农村“治理危机”,必须立足政府自身的改革创新,由发展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监管型政
府转变。对于中国政府来说,这是一个历史性的重大转变,是政府自身的一场革命。
N
区政经分离改革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农村基层社会
治理主体应由“单一的权力主体”向“多元化的主体”转变。
通过明晰基层组织组织关系
,
使自治组织回归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经济组织回归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即在保证农村基层政府的主导和核心地位的前提下,通过加强监督和领导,使政府对集体经济和村民自治的直接参与变为间接参与。本研究将这种理论体系定义为“超越地方法团主义”。
在“超越地方法团主义”
视域下,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其它权力主体社会组织独立发展只是为了提高自治组织其它权力主体对党和政府的“社会协同”能力,从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国家治理能力。党和政府一方面对自治组织、其它权力主体培育扶持,另一方面进行体制吸纳、经济引导和监管规制,目的在于激发自治组织、其它权力主体的社会功能、经济功能和文化生态功能,抑制
其政治功能,从而成为一个听话有用的“伙计”。
“超越地方法团主义”
视域下的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包括以下几个要点;首先要凸现农村正式权威组织(党和政府)在利益协调中的主导作用。其次,
明晰基层组织组织关系
,
使自治组织回归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经济组织回归集体资产经营管理。
再次,培育多方参与的公共领域,通过基层民主选举活动、协商性会议、大众传媒等公共论坛实现多元利益的均衡和社会公平正义(见图
2
)。
三、混合与困境:N区农村“政经分离”改革何以发生?
1
993
年,
N
区开启了具有
N
区特色的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股份制改革对农村经济活力的释放与促进起到不可磨灭的推动作用,使得
N
区农村集体经济飞速发展,为农业产业化、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实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给农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随着
N
区农村地区工业经济的发展,村集体和经济组织通过出租物业、集约化经营土地获得的收益愈加丰厚,
N
区每年仅用于分红的资金就有
30
亿,农民的分红也急速膨胀,一个
50
岁的村民,每年甚至可以拿到
7
万
-8
万元的分红。
N
区模式在改革开放后的
90
年代初期,对农村经济活力的释放与促进起到不可磨灭的推动作用,使得
N
区农村集体经济飞速发展。尽管如此,
N
区模式仍然不完美,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地方法团主义”下的
N
区“政经混合”体制面
临着很多矛盾与困惑。尤其是近几年,曾为
N
区发展作出巨大贡献的
N
区模式越来越成为束缚
N
区农村经济发展的掣肘。主要体现为如下三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