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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 “窜货、刮码” ,市场监管局罚款27万!

食品官  · 公众号  ·  · 2025-05-20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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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些,因为厂家规定的销售任务过高,加上分配辖区销货不畅,造成了经销商货物积压,而厂家又不予退货,经销商只好将货拿到畅销的地方去卖。


大部分厂家对不同经销商划分不同的销售区域,为了加强产品销售市场管理, 商品标签中生产日期喷码的最后2位数字对应不同销售区域,严禁不同销售区域互相“串货”,一旦厂家发现,就会对经销商采取制裁措施。


而商家为了逃避厂家对其“串货”行为的监管,就对生产日期喷码进行了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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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商家被罚款27万!


近日,根据群众举报,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太平一家商行所售的某品牌啤酒进行检查,其中1300箱啤酒标签上的生产日期后两位喷码有被涂改过的迹象。执法人员依法暂扣啤酒,同时对该批啤酒进行了抽检,由检测人员现场封样并送检。


检测报告显示,该产品的理化指标均 符合食品安全相关标准。但是最终,该商家还是被罚了2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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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串货”行为是企业内部管理问题,如果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没有产品质量问题和侵犯消费者权益问题,一般应通过企业完善营销措施和加强合同管理来加以规范。 但是该经销商涂改生产日期的行为却严重违法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的规定,即“预包装食品应清晰标示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日期”。最终,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了罚款27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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