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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缘起。如果问一个问题,全球的国有企业哪国发展得最好?我相信毫无疑问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中国。国有企业的问题,并不是一个新的问题,但是引起国际社会尤其是发达国家高度关注的是2010年左右的一个时间段。同志们可以看一下,这是出自OECD经合组织的一张表格。
OECD, State-Owned Enterprises in theDevelopment Process, 2015.
该表统计了2004—2013年这个时间段内国有企业投资和并购的情况。最下方渐缓上升的虚线是中国国有企业投资并购的资金总额,上方的实线是全球国有企业投资和并购的情况。如果我们把中国的情况和全球的情况进行对比,就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中国国有企业投资和并购总额占全球国有企业投资并购总量是总体上升的。从国际投资的角度来看,2011—2012年期间国有企业并购的规模是私营企业的4倍。以采矿业为例,国有企业的并购总金额比私营企业4倍还要多。从国际贸易的角度,2010—2011年福布斯财富榜中,在2000席最大的企业中,国有企业有204席,占比10%。国有企业的销售价值相当于全球6%的贸易额,超过了德国、法国、英国的生产总值。在接下来的2012—2013年间,国有企业的销售价值增加至占比14%。而这些众多的国有企业中,中国占据了相当大的份额。在上述福布斯榜发布的204席国有企业之中,中国国有企业70席,占比高于1/3。在全球国有企业落寞中国风景独好的情况下,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这是我国国有企业受到外部环境打压的重要原因之一。
接下来我们进入到第二个话题,看看美国等国家是如何打压中国的国有企业。我按照时间的顺序举三个例子。
第一个例子是TPP。美国对于中国法、中国国情似乎非常了解,在TPP文本中建立了一套针对中国国有企业的规则。仅仅从国有企业的界定这个角度来看,我们就能够深有感触,美国并非以简单的股权超过50%,即国家或政府资本占比超过50%来界定国有企业,而是从股权、投票权、人事任命权三个方面来界定。上述三方中满足任一条件,即会被认定为国有企业。另一个规则限制是第17.1条中对非商业援助的界定。国有企业受到的非商业援助,本质上可以理解为补贴。但传统的补贴不能涵盖政府对国有企业援助的所有情形,于是美国人使用了“非商业援助”概念,涵盖了财政补贴、债务减免、更优惠的贷款条件等内容,可以说对补贴的概念进行了全面的升级。在第17.6条中规定了对非商业援助非常宽松的限制,只要非商业援助对于其他成员国和成员国企业带来不利的影响,那么这种援助就落入了TPP规则规制的范围。可以说美国通过TPP实现了对国有企业全面性的限制。
以下表格中我把TPP
中
的非商业援助和WTO中的补贴进行简单的对比。可以看到,在补贴的形式方面,WTO只着眼于财政援助,而在TPP框架下则包含了:专门提供国有企业的援助、主要由国有企业使用的援助、提供国有企业数额巨大的援助,以及通过自由裁量权偏袒国有企业的援助四种形式。换言之,在WTO规则体系下,国有商业银行给国有企业贷款,这种传统不认为是补贴的领域,也属于商业援助的范围。
图表来源于陈汉、彭岳:《TPP关于国有企业的规则研究》(《北京化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1期)
接下来我们看一看援助的形式所涵盖的范围。WTO下补贴只涉及货物领域,TPP将其拓展为不仅涵盖货物、服务,甚至涉及到投资领域。因此,TPP的规制不是简单的规制,而是从传统的货物领域逐渐向全方位领域覆盖,它从WTO下限制补贴到限制国有企业,直接跳过了所谓的竞争中立,实现了国有企业规制的三级跳,这是我给大家举的第一个例子。
第二个例子是美欧日的三方联合声明。在中美贸易战期间,我们可以看到特朗普不仅仅对中国征税,还对欧盟和日本征税,内部纷争不断。但当这三个国家的首席贸易代表坐在一块的时候,他们很快搁置了彼此之间的争议,找到共同的话题——打压中国。欧盟贸易官员玛姆斯托姆、美国贸易代表莱特希泽、日本经济贸易与工业大臣世耕弘成,我相信同志们或多或少地听说过他们。在2017年到2020年1月份短短两年多一点的时间内,他们先后聚首6次,每一次发表一个声明。他们发表的声明主要针对的内容是什么呢?第一个针对的是非市场主导的政策和做法,第二个针对的是行业补贴和国有企业对市场的扭曲。简单来说,前两个声明均与中国国有企业有关。第7次联合声明的时候换了人,与会者变成了两个法律人和一个商人,他们随即发表了另外一个声明。同志们粗略浏览这个新声明即可发现,如果加一个国际法律文书的序言,加一个国际法律文书的一般条款和最后条款,它就可以成为一个国际法律文件。它主要针对谁?主要针对“第三国”,明显就是中国和中国的的国有企业。至此,我们可以简单的总结一下第二个例子,以此预判国际规则的发展走势。从TPP、CPTPP(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USMCA一致沿用的国有企业规则,到美欧日联合声明的发布,再到2021年欧盟已经发布的《外国补贴条例(草案)》,我们可以看到,上述补贴规则距离全球规则只有一步之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