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贵州省教育厅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研究制定了《贵州省减轻中小学生学业负担“八个严禁”》。旨在减轻中小学生学业负担,大力发展素质教育,切实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具体内容涵盖严禁违规组织集体补课、不按课程标准组织教学、超范围征订教材教辅、组织学生超时间超负荷学习、挤占体育锻炼时间、违规组织考试与招生、唯分数唯升学评价学校教师和学生以及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开展培训活动等方面。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八个严禁的内容与目的
贵州省制定的《贵州省减轻中小学生学业负担“八个严禁”》旨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减轻中小学生学业负担,大力发展素质教育,确保学生身心健康。
关键观点2: 严禁违规组织集体补课
规定了严禁擅自调整法定放假和返校时间,组织学生在节假日集体上课或变相组织集体上课。确因设置学业水平考试等耽误的课时,需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后方可在学期内节假日按实补足。
关键观点3: 严禁超范围征订教材教辅
强调教材、教辅进入学校需实行“凡进必审”,不得选用未列入目录的教材教辅,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购教辅,不得接受违规推销的教材、教辅等资源。
关键观点4: 保障学生休息与锻炼时间
详细规定了小学生的睡眠时间、书面作业总量、课间休息时间和体育活动时间,强调开足体育课程,保障学生每天不少于2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关键观点5: 严禁违规组织考试与招生
规定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不得组织周考、月考等,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不得将各种证书和学科竞赛成绩作为入学或分班的条件。
关键观点6: 评价学校、教师和学生
强调禁止以升学率或考试成绩给学校、班级、教师排名和奖惩,不得炒作高考成绩。科学运用考试结果,不得以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等。
关键观点7: 校外培训机构监管
深化校外培训监管治理,打击“无证”培训、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等行为。严禁校外培训时间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冲突。
正文
学业负担
“八个严禁”
一、严禁违规组织集体补课。
不得擅自调整法定放假和返校时间、组织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上课,或以补差、培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或考试。确因设置学业水平考试等考点耽误的课时,由相关学校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后方可在学期内节假日或寒暑假按实补足,且不得收取费用。
二、严禁不按课程标准组织教学。
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按照课程计划和相关规定组织教学,开齐开足规定课程,不得挤占音乐、体育、美术、劳动、科学等课时。普通高中要科学安排每学年授课科目,确保学生完成所有必修课程和选择性必修课程学习。课后服务必须严格遵循学生自愿参加原则,学校和教师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不得随意扩大课后服务费收费范围和超标准收取课后服务费。据实发放课后服务费,不得超范围发放给未实际提供课后服务的无关人员。
三、严禁超范围、超数量征订教材教辅。
进入学校的教材、教辅、读物和各类资源,实行“凡进必审”“凡用必审”,严格落实教辅材料选用自愿征订和“一科一辅”原则,不得选用未列入目录的教材教辅或读物,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读物和各类线上线下资源,不得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违规推销教材、教辅、读物和平板电脑等各类教具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