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关于漳州市芗城区大通北路两侧、腾飞路以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修改公示。目的是解决宝珠园片区低洼易涝和房屋安全问题,并优化通北中心小学办学条件。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规划修改的背景和目的
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5年第50号)》等文件精神,为解决宝珠园片区低洼易涝和房屋安全问题,优化通北中心小学办学条件,拟对漳州市芗城区大通北路两侧、腾飞路以南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修改。
关键观点2: 规划修改的必要性论证
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已组织对该项目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从交通影响、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等要素进行分析研究,本次调整可行。
关键观点3: 公示内容和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权利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进行拟修改该控制性详细规划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进行陈述、申辩等主张,或提出听证申请。
关键观点4: 联系信息和附图
漳州市自然资源局提供了地址、邮政编码、网址、联系电话和联系人等信息,以便利害关系人进行咨询和反馈。同时附上了调整前后的示意图。
正文
拟修改漳州市芗城区大通北路两侧、腾飞路以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公示
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5年第50号)》等文件精神,
为解决宝珠园片区低洼易涝和房屋安全问题,优化通北中心小学办学条件,
拟对漳州市芗城区大通北路两侧、腾飞路以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修改。目前,我局已组织对该项目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经论证,从交通影响、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等要素进行分析研究,本次调整可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八条、《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六条、援引《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暂行规定》第十条之规定,现进行拟修改该控制性详细规划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本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限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等主张,或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我局将依法定程序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