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
以下9个航班、列车、轮渡
发现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
一、航班信息
序号 | 日期 | 航班号 | 出发地-目的地 |
1 | 2020/1/15 | MF8315 | 杭州——海口 |
2 | 2020/1/16 | HU7578 | 武汉——三亚 |
3 | 2020/1/19 | CZ3341 | 武汉——海口 |
4 | 2020/1/22 | HU7640 | 武汉——三亚 |
三、轮渡信息
序号 | 日期 | 进海安港安检时间 | 船次 | 出发地-目的地 |
1 | 2020/1/13 | 21:00 | 海装18号 | 海安新港——海口 |
2 | 2020/1/19 | 10:47 | 紫荆23号 | 海安新港——海口 |
3 | 2020/1/23 | 09:26 | 船号不详 | 海安新港——海口 |
4 | 2020/1/23 | 23:00 | 黎母号 | 海安新港——海口 |
鉴于您与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
乘坐同一公共交通工具
有传染病感染的风险
请注意以下事项
↓↓↓
1、同乘人员返家后,暂不要外出,居家医学观察14天,实行每日早晚两次体温测试。
2、同乘人员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就近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或寻求当地疾控中心帮助。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居家隔离人员如想了解有关消毒、隔离等要求,请与12345服务电话联系,有专业人员为您解答指导。
1、一般情况下,民用航空器舱内病例座位的同排和前后各三排座位的全部旅客以及在上述区域内提供客舱服务的乘务人员作为密切接触者。其他同航班乘客作为一般接触者。
2、乘坐全封闭空调列车,病例所在同一车厢的全部乘客和乘务人员。
3、乘坐轮渡时与病例同一舱室内的全部人员和为该舱室提供服务的乘务人员。
4、如与病例接触期间,病人有高热、打喷嚏、咳嗽、呕吐等剧烈症状,不论时间长短,均应作为密切接触者。
来源: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南国都市报
记者:王洪旭
编辑:叶晨曲
值班主任:叶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