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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得不抄”?为什么“不得不改”?为什么是“2013年”?

院外  · 公众号  ·  · 2025-06-16 19:19

主要观点总结

这是一篇关于建筑展示的历史、发展以及转折点的讨论文章,文章主要探讨了中国当代建筑展出的历史、现状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作者通过回顾自己过去的文章和研究成果,以及对比其他文章,揭示了建筑展示领域的转变,并批评了某些“抄袭”和“篡改”现象。文章还讨论了2013年之后的建筑展示活动在驱动机制上的变化,以及这些变化对研究和实践的意义。同时,作者也探讨了建筑展示在社会工程中的角色,以及如何在当代语境下探讨建筑展示议题。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建筑展示的历史与转变

文章讨论了建筑展示的历史发展,特别是中国当代建筑展出的转向,并对比了2003年的《中国当代实验性建筑展实录》和2013年的《中国当代建筑在海外的展览》一文,揭示了建筑展示领域的转变。

关键观点2: 抄袭与篡改现象

作者批评了某些文章中存在的“抄袭”和“篡改”现象,尤其是2013年的《中国当代建筑在海外的展览》一文对作者2009年文章的“洗稿”和“篡改结论”行为。

关键观点3: 2013年后的展示活动变化

文章讨论了2013年之后,建筑展示活动的驱动机制发生了巨大变化,这直接导致了研究和实践方式的变化,并认为2013年是一个重要的拐点。

关键观点4: 建筑展示在社会工程中的角色

作者探讨了建筑展示如何在社会工程中发挥作用,以及如何在当代语境下探讨建筑展示议题,认为这将有助于推动建筑展示领域的进一步发展和创新。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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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示之于建筑|兼谈中国建筑展出的转向》原文05
划线部分大体被2013年的 《海外展览》一文 摘取。

照理说这种 图册 能看到的人也不会太多呀?

说的是啊,这种图册大多都是送人用的。

我想他们自己可能也没想到,我正好被邀请去那个展出活动开幕时的剧场论坛。所以换句话说,主办方一送书就等于把他们的 “证据”送到了我的手上。

再加上当年,除了我之外还很少有人对建筑展出这个议题做过研究,印象中也就是我 2007年底写过一篇很长的历史理论文章 《重写,或现场——中国建筑与当代艺术结合的十年》 ,发表在《时代建筑》2008年第1期上。

所以我一拿到送的书,当然就会去翻一下同样讨论这一议题的文章,结果 逮了个正着。

2009年 展示之于建筑|兼谈中国建筑展出的转向》原文06
划线部分大体被2013年的 《海外展览》一文 摘取。

我记得您说过当时并没有对 “抄”生气,而是对最后的结论 “抄错” 很在意,是这样的吗?

是的,因为当时国内对建筑展出的批评讨论近乎为零,所以如果能按照学术规范引用我文章中的观点,再加上新的论述,本来也应该属于相当正常的事情。

但是,在这 篇已经 “洗”得不忍卒读的文章篇末, 更为荒唐的是,他们还 反向篡改了原文的结论。

现在再回想一下,我已经无法轻易地去想象 QL他们,以及包括这一图册的主谋在内的博士师门的 底线 究竟能够低到什么程度。

“抄错”结论?不是“文盲”,就是“流氓”,只可能是这两种情况。

2013年 《中国当代建筑在海外的展览》 “如何策划展览 段落
深红色基本是“抄”,粉红色基本是“洗”,
(9)为“篡改”后的结论;
划线部分大体摘取自2009年 《展示》一文

他们把结尾 篡改 成了什么样子,会让您这么说呢?

就像你们看到的那样, 《展示》 一文明确地指出:

展出并非将计划或项目的片段带入展厅,并 “凝结”为现场作品的过程,而应当成为正在进行中的实验观念再生产的实践现场,[…]通过观看,将现场的作品转化为并不止步于观看的计划。所以,建筑展示更应当在策展人和参展人、作品与观众达成的默契中, “主动地去制造出分歧,并能够在之后的批评中显现这些分歧之所以成为必然的原由”

如果是阅读理解不行,无法看出其中的辩证论述,那就是 “文盲” ,如果是像他们《海外展览》中所篡改的那样,是“为了确保‘学术价值’不被稀释”,那么仅凭着这种 “流氓”的“抄”能力 ,还想要以此“建立一种合理的学术策划保障制度”,那 他们 究竟想要保障什么人?能够用这来保障吗?

所以,人们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 推动整个中国当代建筑向前发展的动力” 原来靠的都是他们那种 遮遮掩掩、偷鸡摸狗、拉帮结派、虚张声势

2009年 展示之于建筑|兼谈中国建筑展出的转向》原文07
划线部分大体被2013年的 《海外展览》一文 摘取。
经我们后来再次查证,2013年的 《海外展览》 的后半部分与 《展示》 一文的确存在着高度相近的论证顺序和观点摘取的情况,也确实如您所说的, 秦蕾 杨帆 联合署名的那篇文章篡改了最后的结论。
且不论各自的观点如何,单就《海外展览》一文在其他引用时都有明确的注释(共5处),只能说明这并非作者的行文疏漏,而是有意识地隐瞒了自己的“洗”和“抄”。
不过您 为什么 向我们表示,要 在6月11日(2025年)的 讲座 中由这件旧事开场呢?

我之所以要讲述这件旧事,其实完全 不在意去论辩其中的原委,由那篇《海外展览》讲起,是为了聊一聊 为什么 ‘不得不抄’?为什么‘不得不改’?为什么是2013年?

事实上在2014年的时候,我参加一次台南的建筑论坛时,就讲读了2007年我自己写的 《重写,或现场》。当时我提出过这样一个观点:

如果按照通常的学科研究方式来看,2013年之后,国内对建筑展的整理和推进工作应该越来越好做了,因为展出的数量越来越多了嘛。不像2003年我在提议做 《实录》 那篇档案的时候,统共也就10个展出资料而已。

但是,如果从批判的视角来看,或者说从我自己做建筑与艺术的结合、展示之于建筑这类议题的初衷来看,2012-2014年应该算是转型期,而 2013年是个拐点 ,2013年上海的西岸双年展以及之后的城市空间艺术季、2013年以后的深圳建筑城市双年展就是这一拐点的代表性事件。
这些展示事件中的驱动机制与此前的相比,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直接导致了就算是现在展出的数量越来越多,但如果还按照此前对建筑展示这一议题的期望和视角去看,那么 研究的意义几乎已经衰竭,而实践的方式更有待突破。
所以,我以这一 “抄”的事件开场,和那件事本身并没有直接关系,而是为了像当年《展示》一文的结尾处提到的那样 “将 展出的机制、意图、方法与意义,置于建筑学、建筑物、建筑师、艺术、市场、传媒等相互交织的场域中 ,只有这样,这一议题之于当下,或许还有一定的探讨价值。
▼ 2009年 展示之于建筑|兼谈中国建筑展出的转向》原文08
划线部分大体被2013年的 《海外展览》一文 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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