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广东消委会
广东消费者委员会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自1988年成立以来依法开展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指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为广东经济的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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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售!如发现这两款产品,请举报!

广东消委会  · 公众号  · 健康 药品  · 2025-05-20 17:10

主要观点总结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消费警示信息,涉及‘恒佳果酸美白祛斑霜’和‘恒佳果酸美白祛斑王’产品。调查结果显示,生产企业江西恒佳化妆品实业有限公司未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且相关产品未经注册或备案。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暂停经营此产品,并呼吁消费者如发现有相关产品,请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产品生产企业未取得合法资质

涉及的产品外包装标示的江西恒佳化妆品实业有限公司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未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关键观点2: 产品未经注册或备案

该局调查发现,‘恒佳果酸美白祛斑霜’和‘恒佳果酸美白祛斑王’产品均未经过注册或备案。

关键观点3: 消费警示与行动号召

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和净化化妆品市场环境,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化妆品经营者暂停经营上述产品,并呼吁消费者如发现相关产品销售,应立即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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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针对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发现的问题,该局对标示名称为“恒佳果酸美白祛斑霜”的产品进行调查。该产品外包装标示信息显示,生产企业为江西恒佳化妆品实业有限公司,地址为南昌市阳明路9号。经查,该产品所标示企业江西恒佳化妆品实业有限公司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单,该企业未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其生产的“恒佳果酸美白祛斑霜”“恒佳果酸美白祛斑王”产品未经注册或备案。


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净化化妆品市场环境,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请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暂停经营上述标示名称为“恒佳果酸美白祛斑霜”“恒佳果酸美白祛斑王”的产品。消费者如发现有上述产品,请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特此公告。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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