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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范某当上了部门经理,因职务关系其手上握有大量的客户资料,大小总计近1GB,
这1GB包含了约300余万条客户信息。包括客户的看房信息(姓名、电话等)、物业业主信息(姓名、住址、电话等)、中介房东信息(姓名、住址、电话等)等等。
2014年下半年,范某从房产公司离职,而这近1个G的客户数据也被他悄悄带走。直到2016年4月,范某的一个朋友通过微信找到他,想要些其之前积累的客户数据,于是范某将一部分数据发给了他,朋友在微信上给范某发了200元红包表示感谢。微信好友的这个举动,让范某产生了把手中的这批客户资料出售的想法。
于是,范某开始利用以前加的一些房产经纪群,在群里兜售这些资料。在2016年4月至6月间,总共将这些信息售卖给七八名房产公司工作人员,从中非法获利数千元。
▲范某某作案用的电脑
而另一名主犯毛某,是一位年仅22岁的浙江江山姑娘,曾经是范某的同事,如今在杭州一家房产公司做销售人员。
毛某不像范某有那么多客户资源,而范某为了讨好毛某,在2016年5月,在聊天中对其称有一批客户信息可以送给她,并把她拉进了十几个房产工作人员的交流群,教她可以在这些群里发送广告出售这些客户信息从中获利。
毛某听后很高兴,立即按照范某所说的开始在各种工作群中发布“杭州来访名单、业主名单出售,有需要联系”的广告,而前来购买者也络绎不绝。
▲毛某某作案用的手机
起初,毛某是以一份500元的价格将全部信息一同出售,但之后,毛某应买家要求,把所有信息按照杭州的行政区块分类出售,其价格也在300元至1500元不等。
据毛某交代,
在2016年5月至10月底,总共在四五十个这样的群里发布过出售信息,而前来购买的人数也有将近100人,其从中非法获利3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