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费孝通曾撰文这样描绘当时的情景:“在会场上我看见很多人,有穿制服的,穿工装的,穿短衫的,穿旗袍的,穿西服的,穿长袍的,甚至还有一位戴瓜皮帽的。这些一看就知道是身份不同的人物,能够聚在一起开会,讨论建国大事,对我来说真是平生第一次遇到。”
雷洁琼
当时中国民主促进会的代表雷洁琼也曾回忆道:“10月1日,首都30万群众齐聚天安门,隆重举行庆祝新中国成立的开国大典。我站在天安门城楼上看到从未见过的壮观场面,心情十分激动,禁不住流下了欢乐的热泪。”
第一份提案:
《请以大会名义急电联合国
否认国民党反动政府代表案》
参加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的代表还以提案的方式,提出了他们对新中国各项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开幕式会后的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上,产生了代表提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这次大会共收到代表提案14件,经过审查立案,向大会提出审查报告,经大会通过后,便有了法律约束力。
在这14件提案中,其中有两件提案的内容大致相同。9月29日下午三时,政协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叶圣陶在日记中写道:“此为重大事件,今后之立国原则与设施要点,俱在此中也。”然后又讨论了几项提案,“通过数案中最重要者为通告联合国,国民党之代表已不能代表我国,联合国一切决议,在新中国代表未参加之前,我国不负任何责任。”详细报道见于人民日报1949年9月30日报道的新华社北京29日的电文,原文如下:
中国人民政协全体会议,今日一致通过主席团关于代表提案审查的报告,报告原文如下:
查代表提案,共收到十四件。先由代表提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经主席团常务委员会讨论决议。除第四案业已解决,不予讨论外,各案应做如下分别的处理:
第一类,计两案:
第一案:郭沫若、李济深、沈钧儒、黄炎培、马叙伦等四十四人提请以大会名义急电联合国否认国民党反动政府代表案。
第二案:黄琪翔、张难先等十六人提请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名义电告联合国大会,郑重声明否认国民党反动政府案。
……
以上二案,内容都是要求大会致电联合国,驱逐国民党政府驻联合国代表。这件提案的实施在国内外产生了重大的政治影响。经代表提案审查委员会合并审查,主席团常务委员会认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所选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为唯一能代表中国人民之政府,应由政府发出声明,否认国民党政府所派出席联合国会议所有代表的代表资格。因此以上两案应交中央人民政府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后,11月15日,外交部部长周恩来代表中国政府分别致电联合国秘书长特吕格弗·赖伊、联合国大会主席卡洛斯·罗慕洛,声明:人民解放战争业已获得了决定性的全国胜利,国民党政府已经流亡溃散,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是代表全体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中国政府正式要求联合国立即取消“中国国民政府代表团”参加联合国的一切权力。
周恩来外长的电文发表后,各民主党派与无党派民主人士发表书面谈话,表示完全拥护。
由此,李济深等人提出的《请以大会名义急电联合国否认国民党反动政府代表案》,成为人民政协历史上的第一件提案被载入史册。值得注意的是,提出第一案代表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民主党派领导人,如李济深时为民革领导人,沈钧儒为民盟领导人,黄炎培为民建领导人,马叙伦为民进领导人。
第一份党派提案:
《由中央人民政府研究
和实行护侨政策案》
1949年9月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期间,各民主党派以主人翁姿态参与共商国是。其中,致公党选派出陈其尤、陈演生、黄鼎臣、官文森、雷荣珂、严希纯参加会议。致公党领袖司徒美堂作为华侨界的代表出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