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润电子】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得润电子(香港)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敞口 30,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事项授权公司总裁在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 年内负责与金融机构确定具体融资担保事项并签订相关融资合同及担保合同文件。 连同本次担保,公司现累计实际对外担保数额为等值人民币 163,681.5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 93.79%,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总资产的 23.25%。
【深天马 A】关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审核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通知,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 将于近日召开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11 月 30 日(星期 四)开市起停牌,待公司收到并购重组委审核结果后公告并复牌。
【春兴精工】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通过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资产管理机构的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先生的通知:因资管计划管理人东海瑞京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通知“东海瑞京-浦发银行-瑞盈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东海瑞京 瑞盈2号”)到期后不得展期,孙洁晓先生委托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新 设立陕国投·聚宝盆3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陕国投·聚宝盆31号”),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承接原东海瑞京瑞盈2号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票8,764,104股并进行管理。
【信维通信】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1、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维通信”,“本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总额上限为 330,000.00 万元,其中员工自筹资金不超过 165,00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3、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拟设立两个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并委托信托公司成立信维通信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 号及 2 号(具体名称以 最终签署合同为准)进行管理,由上述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购买和持有本公司股票。
【华金资本】关于投资设立珠海交通建设发展基金(鹤港高速)(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1、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全资公司珠海华金领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领盛”)拟与珠海发展投资基金(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基金”)共同发起设立珠海交通建设发展基金(鹤港高速)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鹤港高速基金”)。基金总规模 25.01 亿元(暂定),首期规模 5.01 亿元,其中华金领盛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 100 万元,珠海基金作为有限 合伙人认缴出资 5 亿元,后续资金另行募集。
2、华金领盛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珠海基金为公司股东深圳华金瑞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瑞盈”)管理的基金;华金瑞盈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为珠海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金控”)下属的全资公司, 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持有珠海金控 91.07%股权;珠海金控持有本公司 28.45%股权;本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谢伟先生任华发集团常务副总 经理,珠海金控总经理;本公司董事许楚镇先生任华发集团实际控制人珠海市人民政 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专职董事、监事。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 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谢伟、许楚镇需回避表决。
3、2017 年 11 月 30 日,本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对《关于投资设立珠海交通建设发展基金(鹤港高速)(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4、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麦达数字】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份被质押的公告
深圳市麦达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29日收到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亚妹女士函告,获悉陈亚妹女士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