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带量采购。看来,各省联盟集采也正在加快速度。
——常用药品联盟采购——
【质量分组】本次联盟带量采购同通用名品种根据相关资质分为 A、B 两组。A 组为专利药、原研药品、参比制剂、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品、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批准药品和纳入《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的药品;B 组为除 A 组以外的其他药品。
【
采
购量】
本次约定采购量,以联盟采购地区医疗机构各品种实际上报年度采购需求量的 70%累加确定。
其中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1:1)、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2:1)、哌拉西林钠舒巴坦钠(2:1)、哌拉西林钠舒巴坦钠(4:1)、万古霉素、卡泊芬净、替考拉宁、乌拉地尔、甘草酸二铵、缩宫素、乙酰半胱氨酸约定采购量,以联盟采购地区医疗机构各品种实际上报年度采购需求量的 50%累加确定。
【
采
购周期】
本次药品联盟带量采购周期原则上为 1 年,自中选结果实际执行日起计算。
采购周期内,若医疗机构采购超出约定采购量,中选企业仍需按中选价格确保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申报价格
】
申报价不得高于其在申报信息截至日的全国最低价(同制 剂规格省级集中采购平台挂网执行的最低价,不含自报价和备案价,不含省级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价格,不含福建、广东省级平台挂网价格)。
申报价超过全国最低价视为放弃报价,且列入“违规名单”。
全国最低价填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