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山东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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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示警丨省应急厅公布3起重大事故隐患典型案例

山东应急管理  · 公众号  ·  · 2025-05-16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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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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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二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知识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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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高处作业是指专门或经常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属于特种作业范畴,包括以下两种:

一、登高架设作业:指在高处从事脚手架、跨越架架设或拆除的作业。

二、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适用于利用专用设备进行建筑物内外装饰、清洁、装修,电力、电信等线路架设,高处管道架设,小型空调高处安装、维修,各种设备设施与户外广告设施的安装、检修、维护以及在高处从事建筑物、设备设施拆除作业。

高处作业涉及面广,从业人员除了做好安全防范措施,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案例二

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某某金矿未采取措施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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