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是货基投资有固定期限银行存款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0%,但投资有存款期限、根据协议可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不受这个比例限制;
二是货基投资具有基金托管人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20%;如果是投资于不具有基金托管人资格的银行的上述项目(存款、同业存单),那么比例只能占基金资产净值的5%以下。
我们再来温习下2016年货基法规对于债券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相关规定,其中一条就是:
同一机构发行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及其作为原始权益人的资产支持证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10%。
对比前后规定,资深基金人士为记者总结了最核心的差别:即存单不再按照存款相关规定,以及发行银行是否具有基金托管资格来控制;而是参考了债券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相关投资规定,评级要求必须为AA+及以上;并且对于AA+的存单需遵守“双十限制”,对于AAA的存单则无相关限制。
展开来说,差别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 要求主要集中配置AAA评级的存单。
目前市场上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里,除了个别银行为AA+以外,其余都为AAA。新规落地后,AAA评级存单应该成为主要的配置对象;
2. 将低评级存单一刀切。
原规定无托管资格的存单可以投资不超过5%,AA以及AA-等低评级存单仍在投资范围。但新规将完全将这部分低评级存单挡在门外,要求只能投资AA+以上评级存单;
3. 对于大多AA+评级的存单进行了投资分散化。
按照原规定要求,除了个别银行,对于其他AA+存单投资比例不超过净资产5%,无需考虑其他基金持仓情况;而新规将投资比例提高为10%,但需要与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货币基金持仓情况合计不得超过同一商业银行净资产的10%,进一步约束了货币基金以及整个基金管理人对于存单的投资集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