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我们生活的世界充满希望,也充满挑战。中国人民历来富有正义感和同情心,历来把自己的前途命运同各国人民的前途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始终愿意尽最大努力为人类和平与发展作出贡献。中国将继续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旗帜,始终不渝走和平发展道路、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为世界贡献更多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中国力量,推动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让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的阳光普照世界。”
这段文字,摘自习近平主席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闭幕会上的重要讲话。此前,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被写入宪法序言部分。
近年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被写入联合国决议、安理会决议、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决议……这一思想理念正日益凸显其时代价值,显示出强大的国际影响力、感召力、塑造力。
就如何将“构建人
类命运共同体”从思想理念化为实践行动,如何将宏伟愿景变成现实,《环球》杂志记者专访了盘古智库学术委员会名誉主任委员、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原副部长于洪君。
《环球》杂志:
你曾提出,根据当前各国各地区实际情况,我们倡导和推动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应当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和概念化的;应当具有不同形式、不同属性和不同特征,而不应泛泛而论和简单划一。那么,“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概念的具体内涵是什么?
于洪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这个世界,各国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程度空前加深,人类生活在同一个地球村里,生活在历史和现实交汇的同一个时空里,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他强调,我们应该牢固树立命运共同体意识。
习近平总书记所倡导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是一蹴而就的短期行动,也不是一个国家单打独斗所能完成的。从全球事务角度说,它需要国际社会共同努力,需要各国政府相向而动。需要形成持之以恒的共同意志,分领域,分阶段,在不同国家和不同地区进行探索和尝试。
譬如,我们可以通过广泛而深入的经贸合作,包括持续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与周边国家形成发展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安全共同体、责任共同体,最后通过全面的高水平的互联互通,走向深度交融的命运共同体。也可以在能源领域与俄罗斯、中亚乃至中东国家,共建能源合作共同体,通过中国与相关国家的全面能源合作,推动形成地区的和全球范围的能源合作体系,进而形成全球能源共同体。为全球范围的能源开发、供给、储运以及能源结构调整、新能源开发和能源技术革新,开辟新路径。
另外,亚太经合组织(APEC)已经成为当今世界规模最大的区域性政府间论坛,这一机制在推动亚太地区贸易自由化和投资便利化等方面,在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和新一轮经济全球化方面,存在不可低估的合作潜力和发展空间,中国可利用自己在APEC中迅速上升的作用和影响,倡导建立亚太经济合作共同体,为APEC的进一步发展,同时也为新一轮经济全球化注入新的动力。诸如此类,值得探讨。
倡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就是希望世界各国在人类社会相互联系已经十分紧密的历史条件下,在发展和安全两大领域加强合作,在文化文明和体制机制等诸多方面互学互鉴,在走向进步和繁荣的道路上始终风雨同舟。这个过程应当说是与人类的永恒发展相始终的,因而是长期的和艰巨的,也必然是坎坷的和曲折的。但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不能因现实复杂而放弃梦想,也不能因理想遥远而放弃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