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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吃公款吃老板”,严防“曲线腐败” | 新京报社论

新京报评论  · 公众号  · 时评  · 2025-05-28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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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近期通报的违规吃喝案例中,“不吃公款吃老板”现象也屡见不鲜:某国企副总经理在私人会所接受企业主宴请,餐标高达数万元;某地领导干部借“朋友聚餐”之名,携数十名亲朋好友让企业买单;甚至有干部在公示期内便与商人推杯换盏,将权力变现的贪婪暴露无遗……

“不吃公款吃老板”,是以“私人交往”外衣掩盖违规的政商交往,本质仍是一种“曲线腐败”,其底色依然是“权钱交易”。这些行为已严重突破纪律红线,必须“零容忍”。

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其实已多次开展针对性整治。但从现实看,该现象仍未得到根本性扭转。

这一方面再次表明,“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相关治理必须久久为功、常抓不懈;另一方面,不同阶段,该风气可能呈现出不一样的“活跃度”,亦面临不同的现实背景,在治理上也需要给予相应的灵活应对。

在当前,加大对该类行为的重点纠治和预防,就当有更高的优先级。首先,随着加快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更有效激发市场活力,被放在更突出的位置,针对性开展对“不吃公款吃老板”之风的治理,也成了必须配套推进的重点行动。

要知道,公职人员各种形式的让老板买单的吃喝行为,在根本上说都是增加了企业经营的隐性成本,这与为民企减负、让市场主体轻装上阵的要求,无疑是背道而驰的。

同时,“不吃公款吃老板”,也在助长一种畸形的政商交往之风,不可避免地对营商环境的公平根基带来侵蚀。而刚刚正式施行的《民营经济促进法》也明确要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民营经济组织经营者在工作交往中,应当遵纪守法,保持清正廉洁。

无论是积极响应营商环境优化的需要,还是把相关法律规定落到实处,加大对“不吃公款吃老板”这类不正之风的整治,都应有更强的现实紧迫感。

其次,在新的“四风”整治要求下,也有必要严防“不吃公款吃老板”出现新的抬头和加剧之势。

在日前印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明确规定“工作餐不得提供高档菜肴,不得提供香烟,不上酒”,释放了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的积极信号。但也要防止出现“内紧外松”的苗头,即不排除在“老板”身上开辟“吃喝”资源的不良风气进一步回潮。

针对此一现实,一手抓好“工作餐”规范,一手防止“大吃大喝”通过“吃老板”实现成本转嫁和隐蔽操作,不容掉以轻心。

要看到,“不吃公款吃老板”之所以成了顽疾,不仅因其具有一定的隐蔽性,更因其成因较复杂,在治理上必须综合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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