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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大江北国资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新世纪评级关注,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发布《关于取消监事会并成立审计委员会的公告》显示根据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不再设监事会、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职权,公司章程已完成修订,相关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符合《公司法》规定。根据《公告》,本次取消监事会并成立审计委员会事项已经有权机构决议通过,属于公司经营过程中正常事项,不会对企业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上述人事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新世纪评级经过与公司沟通了解到,上述事项属于公司经营过程中正常组织架构调整和人事变动。新世纪评级认为,本次变动事项不会对公司信用质量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是南京市浦口区平台,主要负责委托代建、保障房建设、土地整理等业务,综合考虑维持中金评分5+不变。
► 淮安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资信关注,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发布了《关于董事及总经理发生变动的公告》称,2025年1月,根据《关于委派张益宝等同志任市属企业外部董事的通知》,委派夏善忠、王小平、郑金先、李银生、许添翔同志任公司外部董事。2025年3月,根据《市政府关于周立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免去庄德军同志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上述董事、总经理变更已取得有权机关批准,截至2025年3月18日,上述事项工商登记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中。公告另称,上述人员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决议有效性产生影响。针对上述事项,联合资信已与公司取得联系并了解相关情况,公司反馈以上人员变动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联合资信认为以上变动对公司信用水平暂未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但仍需对公司新任总经理及董事到岗情况保持关注。公司是淮安市市级交建平台,综合考虑维持中金评分4-不变。
► 南城县金融创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抚州市南城县的基础设施建设主体,南城县2023年一般预算收入11.25亿元,一般预算支出40.94亿元。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公告》披露:根据股东决定,南城县财政局将其所持公司全部股权无偿划转至南城县金创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创国控)。本次变更后公司控股股东由南城县财政局变更为金创国控,实际控制人仍为南城县财政局。截至2025年3月25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工商登记变更备案。远东资信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变动后,其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该变动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等未产生重大影响,由此关注,中金评分维持5-。
► 广州智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花都区集股权投资、资本运营、城市开发运营、产业孵化等于一体的综合产业投资运营平台。2024年花都区一般预算收入为83亿元,同比下降5.8%,一般预算支出为129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68亿元,同比抬升11.4%。截至2025年1月末,因数智园林式高性能绿色建材产业园项目洗砂场部分不再推进建设,“24智都01/24广州智都债01”债券募集资金剩余1亿元尚未使用。公司拟对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即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中,0.25亿元继续用于数智园林式高性能绿色建材产业园项目建设,0.75亿元调整用于花都智都新材料产业园建设。中证鹏元对此表示关注并认为,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主要系公司为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所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考虑本次事件对公司经营影响不大,暂维持公司中金评分5+不变。
► 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扬州市交通基础设施的唯一投融资平台,主要从事公路客运、工程施工、公交和房屋出租四大经营性业务。东方金诚关注到,2025年2月24日,扬州交产发布了《关于董事长发生变动的公告》披露,因公司正常人事变动,方璇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由曹远志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本次董事长变动事宜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告称,本次人员变动对本公司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对公司已经作出的董事会和其他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决议有效性无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治理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扬州交产所处区位较好,股东股权注资,收到轨道项目资本金充实净资产,中金评分由5+上调一小档至4-。
► 重庆市合川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为重庆合川区主平台,主要负责合川区内城市基建、土地整理与开发和商品销售等业务。2024年合川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43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34.41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7.49亿元。2025年3月6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子公司无偿划转资产的公告》披露,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优化国有资产布局,经有权机构决议,公司下属子公司重庆市合川农村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的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曾用名“重庆市合川区农村产权流转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至重庆市瑞映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上述无偿划转事项将导致公司合并口径净资产减少83.75万元,占2024年9月末净资产的0.0017%。根据公司公告,本次资产无偿划转已通过有权机构决议,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资产无偿划转不涉及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本次无偿划转资产占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比重较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东方金诚由此关注。中金评分维持5不变。
► 嵊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为嵊州市主平台,负责嵊州市城市基建、土地开发整理、保障房建设、供排水等职责,另有砂石销售、物业租赁等业务。2024年嵊州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2.27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59.5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1.42亿元。根据嵊州投控2025年3月18日发布的《关于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董事发生变动的公告》,因人事变动,决定免去沈传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董事的职务,委任蒋化荣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董事。新世纪评级经过与嵊州投控沟通了解到,本次变更属于公司正常人事调整,截至2025年3月20日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新世纪评级认为,上述事项目前未对公司信用质量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由此关注。中金评分维持5不变。
► 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是南宁市主要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主体,主营市政工程和路桥收费,同时还涉及房地产开发、水泥和混凝土产品生产等业务。2024年南宁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1.1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96.99亿元。根据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发布的《关于无偿划转资产的公告》称,按照南宁市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改革深化的决策部署,公司将持有的广西龙象谷投资有限公司15%股权无偿划转至南宁中州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为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龙象谷公司主要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组织策划、会议会展服务、市政设施管理等业务。截至2023年底,龙象谷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净资产总额分别为10.21亿元、9.49亿元,2023年实现营业总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5058.10万元和312.81万元,分别占公司相应审计科目的0.74%、1.08%、2.65%和2.64%。截至2025年3月13日,上述资产划转尚未完成产权变更和工商变更。公告称,本次无偿划转资产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针对上述事项,联合资信已与公司取得联系并了解相关情况,认为本次划转资产占公司资产规模比例较小,目前未对公司信用水平造成重大影响。由此关注。中金评分维持4不变。
► 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为鄂尔多斯市主平台,主要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等建设项目的投融资职能。2024年鄂尔多斯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16.20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03.10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44.30亿元。鄂市国资于2025年3月13日发布了《关于总经理及财务总监发生变动的公告》称,根据《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关于许瑞峰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关于许瑞峰同志任职的通知》批准,任命许瑞峰为鄂市国资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根据《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关于张良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关于王晓凤同志任职的通知》批准,任命王晓凤为鄂市国资党委委员、财务总监。截至2025年3月13日公司正在准备办理工商备案登记。新世纪评级经过与鄂市国资沟通了解到,本次人事变更系公司正常人事调整,未对公司的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由此关注。中金评分维持4+不变。
► 江西省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江西省国有综合旅游集团,主营旅游、房地产等业务。2025年3月18日,公司发布公告,公司下属企业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旅联合”,证券代码为600358.SH,截至2024年9月末公司持有其19.57%股权,所持股权30.36%用于质押)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江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书》),由于国旅联合构成“信息披露义务人报送的报告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行为,江西监管局拟对国旅联合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2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曾少雄)、时任董事及总经理(彭承)、财务总监(石磊)分别处以60万元、50万元和50万元罚款。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相关规定,国旅联合股票将于2025年3月18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实施后A股简称为ST联合,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根据《告知书》,国旅联合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国旅联合与业绩承诺方签订《利润补偿协议》,业绩承诺方承诺北京新线中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新线中视”,国旅联合子公司)2017-2019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190万元、4150万元和5400万元,若任一会计年度实际净利润未达到承诺净利润,业绩承诺方需对国旅联合进行补偿。因新线中视未完成业绩承诺事项,国旅联合于2020年1月收到642.43万元业绩补偿款。该业绩补偿款应计入2019年资产和利润,但是国旅联合将其计入2020年资产和利润,导致国旅联合2019年少计资产和利润各642.43万元,占2019年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3.55%;2020年多计资产和利润各642.43万元,占2020年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25.86%。2025年3月21日,国旅联合收到江西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年末,国旅联合资产总额和所有者权益分别为5.32亿元和1.76亿元,分别占公司同期末资产总额和所有者权益的1.50%和2.93%;2023年,国旅联合实现营业总收入5.43亿元,占公司同期营业总收入的5.03%,国旅联合和公司利润总额分别为-0.10亿元和1.94亿元。针对上述事项,联合资信已与公司取得联系并了解相关情况。联合资信认为上述事项对公司信用水平暂未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由此关注。中金评分维持5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