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法询科技
我们专注于跨业资管、外汇、跨境人民币、自贸区、银行间债券、交易所债券、金融业牌照及业务资质等领域的研究。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法询金融固收组  ·  最新!发改委376号文 ·  8 小时前  
法治复兴号  ·  互联网保险“百万”保额,是“噱头”还是承诺? ·  11 小时前  
宏观大类资产配置研究  ·  【国信策略】市场窄幅震荡,成长估值回落 ·  12 小时前  
宏观大类资产配置研究  ·  【国信策略】市场窄幅震荡,成长估值回落 ·  12 小时前  
小小牛财经  ·  香港稳定币立法|连连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昨天  
小小牛财经  ·  香港稳定币立法|连连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昨天  
51好读  ›  专栏  ›  法询科技

何谓“善意”通道?6种典型情形列举(附其他11种通道)

法询科技  · 公众号  · 金融  · 2017-06-21 23:06

正文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


下文即为我们大致列举的几种常见“善意通道”。


“善意通道”一览

1、面向高净值/私人银行客户或机构客户发行的银行理财,去投资股权或者有限合伙时加通道,当属善意。

2、银行参与政府出资的产业基金,一般也是有限合伙形式,必须加一个通道,否则没法投股权。

3、银行参与债转股,应当通过实施机构转让债权,由实施机构将债权转为对象企业股权的方式实现。 (详见国发[2016]54号《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

4、由于私募基金资质问题,在债券质押回购等业务中,金融机构往往不愿直接与其作交易对手。为此,私募一般会藉资管计划这一“通道”持有债券并做质押回购等业务。

5、银行理财投资股权时,为增加流动性方便退出,会嵌套一个单一信托作为通道。

6、在银登中心的信贷资产流转业务中,根据要求应当通过信托进行。

7、另外,部分通道的存在是为了满足一些开户需求。典型的如信托计划参与上市公司定增。



当然,在详细解释出来之前,业界对于“善意通道”的理解,必然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

尽管标准很难明确区分,但笔者认为,在金融监管去通道的同时的确需要区别对待,邓主任的提法相信也代表了很多金融机构的心声,希望监管能区别对待,不搞一刀切。

今天银监会信托监督管理部邓主任的表述,也正是防止一刀切的新监管思路,非常值得赞许。当然,很多划分细节仍然考验监管智慧。


我们结合所历所见所闻,思考列举了一些我们认为的“善意通道“,也希望各位读者也能不吝发表自己的看法和观点,如果能提供一些实际案例则更佳! 深入交流讨论,可添加金融监管研究院创始人孙海波微信haibosun88,或者研究员许继璋微信xujizhang2013。


常见“善意通道”阐释



银行自营/理财参与股权投资或者有限合伙

1


商业银行受制于《商业银行法》第43条的规定,不能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目前银行若要投资有限合伙的优先级份额,或者说底层资产是股权(即使是明股实债),银行一般会在中间嵌套一个资管计划,以防止违反43条的规定。



银行参与政府出资的产业基金须加通道

2


同样受制于受制于《商业银行法》第43条的规定,银行参与政府出资产业基金时,也应当嵌套一个资管计划。



债转股中的实施机构

3


国发[2016]54号《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规定,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银行不得直接将债权转为股权。银行将债权转为股权,应通过向实施机构转让债权、由实施机构将债权转为对象企业股权的方式实现。

因此,债转股中商业银行债转股中必须要有个债转股实施机构。当然,这个实施机构本身是一个公司,而不是资管产品,是否属于通道也有争议。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