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就是想要给自己的产品或者服务做广告的人,我们身边使用的任何一个商品,都有生产商。理论上每一个商品或者服务背后的公司或个人都有可能是广告主,因为他们有推广自己商品或服务的需求;
媒体,
就是可以提供广告位的载体,负责展示广告主的广告。传统的媒体有户外广告公司、杂志、报纸,而在互联网的环境中,则换成了网站、APP等;
受众
,就是看到广告的人,是他们在“消费”广告。
广告行业主要对接的两个主体是广告主和媒体。既然有参与活动的双方,就必然会产生一些专门促成交易的人。这些人的本质,就是中介,他们成为了广告代理商。和房产市场一样,有买房的人,有卖房的人,也就自然会产生房产中介。
一个广告主或者代理商要投放广告,一般都会选择大型的媒体进行投放。但是互联网上的媒体数不胜数,除了我们耳熟能详的大媒体之外,还存在着大量的中小媒体,而一些中小媒体的受众是非常优质的,比如地方上的新闻网等。
我们在互联网中的行为被不断的碎片化,受众除了会访问大型的媒体之外,也会在自己感兴趣或者相关的中小媒体上花费自己的时间。而广告主要想自己的信息触达更多的受众,往往要和大量的媒体进行谈判,不仅效率低,也增加了广告触达的难度。
此时,产生了ADN
(Ad Network,广告网络)
,
ADN的作用就是联合众多的中小媒体,统一和广告主进行谈判,相当于是媒体的中介
。这样一来,不仅节省了广告主的时间,也使得中小媒体能够联合起来,有更多谈判的条件。ADN进行广告定价,广告主把广告需求给ADN,ADN再发布到合适的媒体中,ADN在其中赚取一部分费用。
对于ADN而言,一方面,它需要获得更多广告主的认可;另一方面,它需要更多的媒体加入。但是对于媒体而言,定价权不在自己手中,而一些ADN做大之后,媒体得不到自己想要的收入,同时市场上也出现了很多ADN,质量以及能给到的媒体的价格都良莠不齐,选择加入哪个ADN变成了一件难以确定的事情。
由此,则又发展出来了一个平台,这就是ADX
(Ad Exchange,广告交易平台)
,类似于股票交易市场,AND以及一些媒体把自己的“股票”
(也就是广告位)
登记在ADX平台上,由购买“股票”的广告主或者代理商自主选择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