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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跟购房同权?别做梦了!

南都周刊  · 公众号  · 社会  · 2017-07-19 15:03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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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这位盆友所说的,是方案提出的一项举措:「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租购同权。」猛一看,这确实让那些暂时买不起房的外来人口感到振奋。但是且慢——我忍不住要泼冷水了——请注意本条款的一个限定语:「符合条件」。 只有「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才享有「租购同权」 。你以为你「符合条件」吗?

什么人才「符合条件」?请来看条款的后半句:「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才绿卡持有人子女等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符合市及所在区积分入学安排学位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其监护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监护人租赁房屋所在地作为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的,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学位)就读。」

——也就是说,具有 广州市户籍 人才绿卡持有人子女 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 ,才算「符合条件」。请自行对照,你是不是上述三类「符合条件」的人员。

坦率地说,对于具有本地户籍的市民来说,「租购同权」的正面意义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试问:哪一个有广州户籍的人,家里不是已有了一套乃至几套房?他们的子女本来就享有「就近入读」的待遇,又何须什么「租购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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