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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贷联动开辟直接投资新渠道

法询科技  · 公众号  · 金融  · 2017-05-10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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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一)与风险投资机构合作

商业银行向筛选出的企业发放贷款,与其合作的风险投资机构也以持股的方式投资该企业。根据商业银行降杠杆方式的不同具体可分为两种模式:

1 .“选择权”模式

商业银行与融资企业签署贷款合同的同时,与风险投资机构签订选择权协议也可以说是期权协议,约定在一定条件下比如当融资企业因IPO、并购重组等实现股权溢价时,可以把贷款按一定价格转换为融资企业相应的股权,并由投资机构代持其股权,待投资机构抛售股权后双方实现股权溢价收益的共享。 [1]

案例:美国硅谷银行为中小科创企业提供了丰富的投贷联动业务。其中一项服务是硅谷银行在发放贷款时,同时与企业达成协议,获得部分认股权或期权,由硅谷旗下的风险投资公司拥有,在企业公开上市或被并购时行使。

2.“跟贷”模式

商业银行先按照企业授信标准及流程对在投资喜好、风险预估等方面契合并且投资管理能力强的投资机构授信,如果风险投资机构选定投资的企业需要融资,商业银行会对该企业贷款或直接介入相关融资项目,此时风险投资机构相当于融资企业的担保人,从而降低了对企业抵押、担保的要求。

案例:民生银行的“投联贷”产品,是指该行对于有合作关系的风险投资机构拟投资或已投资的中小企业,以信用、股权质押、PE保证或类保证等方式,为中小企业客户提供的短期融资业务。

优缺点:采用与风险投资机构合作的模式,商业银行既能借助专业机构的项目筛选能力,又可以有效地将风险向外部转移,但是银行与风险投资机构在风险偏好、收益分配等方面不宜达成一致,需要付出较高的协调成本。

> > > > (二)子公司模式

商业银行和其境内或境外子公司同时向符合要求的融资企业提供信贷业务和股权投资。根据子公司的性质可以分为两种模式:

1.境外子公司

为了规避监管 [2],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多数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均采用曲线直投的方式,在境外设立了子公司,子公司还可以回内地设立孙公司,与商业银行展开投贷联动合作。

案例:招商银行的境外子公司招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充分发挥了银行系PE股权加债权的优势,在项目选择方面上,招银国际得到母行的全力支持,目前已完成招商银行与SLARZOOM光伏亿家的战略合作,银行行与子公司之间达到良好的资源和信息共享。

2 .境内子公司

《指导意见》发布前,仅国家开发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获得国务院批准的人民币股权投资牌照,成立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从事投资和投资管理业务。《指导意见》已对国开行在内的十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展开试点,在试点区逐步放开设立境内子公司的限制,国内商业银行可以待试点经验大范围推广后予以复制。

优缺点:子公司模式降低了协调成本,可以充分利用银行的各方面资源,但是风险过于集中于内部,需要建立起严密的“防火墙”,进行内部的风险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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