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老李,听说嫂子过几天来队,准备住哪里呀?”
“在单位附近小区租了一个月的,没办法呀,单位也没有住的。”
“是呀,一想到没房住,就细思极恐。”
“愁呀,光房租就要花3000多一个月,这要是单位有住的,也不用花这冤枉钱了。”
这是已婚士官老李和剑客的对话。服役第14年的四级军士长老李,家属近期要带着孩子过来看看,计划住一个多月,结婚4年,这也是老李爱人第一次来单位看他。老李当然高兴,可高兴之余,心里最犯难的就是住的地方。租房,就要花钱,也是笔不小的开支。
近日,某单位为官兵办好暖心事,家属来队“拎包入住”公寓房。以往家属来队住宿问题曾是一些基层官兵的烦心事。一是公寓房间少,申请程序繁琐、审批时间长;二是需要自行添置日用家具,劳心费神又耽误时间;三是要提前缴纳水电费,无法做到精准预估,影响了官兵家属来队的生活满意度。
了解到这些容易分散官兵精力的“挠头事”后,该单位清理出一批闲置房屋进行粉刷维修,并购置床垫、桌椅、立柜等家具及生活用品,官兵亲属来队即可“拎包入住”。
“看,还是别人家的好。” 老李对剑客说。前段时间,上士小程多次申请要求调入某仓库,几经波折,最终原单位领导同意了。说起这事,小程是这样说的:“其实我也是没办法,出于自己有点私心吧,主要是仓库那边有士官公寓,同时也可以解决家属临时来队的住宿问题。”
是呀,家属来队,总不能一直租房住,要是有补助就好了!
四级军士长老黄,在西藏某部服役,去年就办理了随军随队手续。但是单位因为没有房子住,所以他们暂时在驻地外长期租房住,现在租金越来越贵,加上孩子又要上幼儿园开支很大。听说有租房补助的政策,向剑客咨询。说实话,起初剑客也没听说租房补助的事,但查阅了相关资料,确实有。
根据2015年3月17日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印发的《关于规范完善军队人员有关福利待遇的若干规定》,关于军人家属住房问题的规定如下:
各单位应当合理安排公寓住房和临时来队住房,为家属随军和配偶子女临时来队探亲的官兵提供相应的住房保障。
符合住用条件、单位确无房源保障的,所在单位应当发放租房补助费,其中:
① 符合住用公寓住房条件的,租房补助费按照当地普通住房市场租金均价与个人应享受面积下限标准乘积的70%确定;
② 符合临时来队住房保障条件的,租房补助费按照当地普通住房市场日租金均价与个人应享受面积上限标准及实际探亲天数乘积确定,探亲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部分不予补助。
③ 驻同城的双军人家庭,一般由职级高的一方所在单位发放补助费。
可以看出,确实有关于发放租房补助费的规定。
同时《规定》中明确:租房补助所需经费从本单位营房管理费中列支。
因新组建、扩编等客观原因造成公寓住房保障缺口的,由单位提出申请,总部给予补助。当地人民政府定期公布普通住房市场租金均价的,按照上一年度租金均价确定当年租房补助费标准;未公布的,由省军区系统评估确定并定期公布。
军队人员异地调动其配偶不随迁的,现任职单位可以为其安排公寓住房或者宿舍,不得发放租房补助费。因个人原因在外居住的,单位不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