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报名时间:5月29日9∶00-
6月9日16∶00
;
3.资格初审:5月29日9∶00-6月10日16∶00;
4.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名单将于报名截止日起3个工作日之内在我校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公布,初审通过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支付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对于通过资格初审且已缴费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核,报名费用一律不退。如对初审结果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陈诉申辩(具体时间在公布初审名单时公布)。
(二)准考证
领取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通知时间内到我校参加资格复审,并领取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1个岗位。
2.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请在公告发布网页上下载,并按要求认真填写。
②自荐材料:按资格复审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电子版。
以上材料请发送邮件至[email protected]。请在邮件主题栏注明“姓名+应聘岗位代码+高校人才网”。报名表和自荐材料务必分开打包,且分别以“姓名+应聘岗位代码”命名。请严格按照要求填写表格、发送邮件,不按要求和重复发送邮件者不予初审。【快捷投递: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跳转至网页→点击“立即申请/简历投递”→投递对应职位】
3.因未准确或未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以及与报考条件有关的相关信息,导致初审、资格复审不能通过或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行承担。经查实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4.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我校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上公告。
5.应聘人员应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
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