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00
元,最高不超过
1.2
万元
)
。
煤改电空气源热泵设备采购及运行费用参考数据表
02
怀柔区
1
、电价优惠及补贴:按北京市政府峰谷电价标准及补贴办法执行。
2
、户内线路改造。电表以下至电采暖设备的户内线路部分,参照供电部门的设计要求,区政府按照每户
1 000
元的标准给予补贴。不足部分由镇乡、村自行解决。
3
、空气源热泵供暖设备。采用空气源热泵取暖用户,按实际供热面积每平方米补贴
200
元,最高不超过
2.4
万元(其中市财政每平方米补贴
100
元,最高不超过
1.2
万元)。电供暖设备按照
“
一户一表一补
”
的办法进行补贴,即
1
个户主姓名对应
1
个电表编号,只享受
1
次补贴。
03
大兴区
1
、空气源热泵供暖设备:按实际供热面积每平方米补贴
200
元,最高不超过
2.4
万元(其中市财政每平方米补贴
100
元,最高不超过
1.2
万元)。
2
、电价优惠及补贴:按北京市政府峰谷电价标准及补贴办法执行。
04
海淀区
1
、户内线路改造。该费用纳入电取暖设备费用,由取暖设备中标企业承担,由中标企业施工。
2
、空气源热泵采暖设备:
若仅供暖不制冷,按一层实际取暖住房面积(最多不超过合法宅基地面积
267m
2
),每平方米最高补贴
200
元,每户最高不超过
5.34
万元。其中,市财政按照每户实际供热面积每平方米
100
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每户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
1.2
万元,其余资金由区财政承担,每户最高不超过
4.14
万元。
若同时有供暖制冷需求,按实际取暖住房面积(最多不超过合法宅基地面积
267m
2
)每平方米最高补贴
260
元,每户最高不超过
6.942
万元。其中,市财政按照每户实际供热面积每平方米
100
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每户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
1.2
万元,其余资金由区财政承担,每户最高不超过
5.742
万元。
3
、电价优惠及补贴:按北京市政府峰谷电价标准及补贴办法执行。
4
、其他费用:宅基地内取暖住房面积测定费用、工程监理费用、审计费用等由各街镇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