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3.
加快处置
“
散乱污
”
企业。
对已经核实的量大面广
“
散乱污
”
企业,本着
“
先停后治
”
的原则,区别情况分类处置。
涉大气污染物排放列入淘汰类的,一律于
2017
年
9
月底前依法依规关停取缔,做到
“
两断三清
”
,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实行挂账销号,坚决杜绝已取缔
“
散乱污
”
企业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
列入整合搬迁至合规工业园区的,
按照发展规模化、现代化产业的原则,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凡被环保核查出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相关规定从严处理。
4.
统筹开展
“
散乱污
”
企业集群综合整治。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继续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实行动态更新和台账管理,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凡存在瞒报漏报涉大气污染物排放
“
散乱污
”
企业集群的,纳入环保督察问责。
对
“
散乱污
”
企业集群要实行整体整治
,制定总体整改方案并向社会公开,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时间表的要求,同步推进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和企业升级改造。没有达到总体整改要求出现普遍性违法排污或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不到位的,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列入升级改造的企业
,按照可持续发展和清洁生产要求,对污染治理设施全面提升改造,达到环保要求,实现做大、做优、做强。
升级改造完成并经由相关部门会审签字后方可投入运行,并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凡被环保核查达不到要求的,本着
谁签字谁负责
的原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并对违法企业依法顶格处罚。
(三)加快散煤污染综合治理。
5.
全面完成以电代煤、以气代煤任务。
2017
年
10
月底前,
“2+26”
城市完成以电代煤、以气代煤
300
万户以上。其中,北京市
30
万户、天津市
29
万户、河北省
180
万户、山西省
39
万户、山东省
35
万户、河南省
42
万户。北京、天津、廊坊、保定市
2017
年
10
月底前完成
“
禁煤区
”
建设任务,散煤彻底
“
清零
”
。
已经列入中央财政支持的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
12
个试点城市(天津、石家庄、唐山、廊坊、
保定、衡水、太原、济南、郑州、开封、鹤壁、新乡市),要加大工作力度,
2017
年
10
月底前取得实质性进展。各地要以乡镇或区县
为单位,全行政区域整体推进以电代煤、以气代煤工作,集中资源,挂图作战,严禁摊派式在不同村庄零散开展工作。
6.
严格防止散煤复烧
。完成以电代煤、以气代煤的地区,地方人民政府应将其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一律不得燃用散煤。各地要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已完成替代的地区散煤复烧。对已完成以电代煤、以气代煤并且没有出现散煤复烧的地区,减少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纳入国家总量减排约束性考核指标核算体系。
7.
加强煤质监督管理。
对采暖季(
2017
年
11
月
15
日
-2018
年
3
月
15
日)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散煤,积极推广使用型煤、兰炭等洁净煤进行替代,同时开展农业大棚、畜禽舍等用煤替代工作。加大洁净煤生产供应力度。严厉打击劣质煤销售,确保行政区域内使用的煤炭质量符合国家或地方煤炭质量标准。对已完成以电代煤、以气代煤的乡镇、区县,要创新煤炭管控机制,从煤炭销售供应侧着力,一律取消散煤销售网点,严禁散煤流入。
(四)深入推进燃煤锅炉治理。
8.
全面排查燃煤锅炉。
对燃煤锅炉、茶水炉、经营性小煤炉、煤气发生炉等继续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确保无死角、无盲区,排查出的燃煤锅炉、煤气发生炉要逐一登记,建立管理清单和台账。从
2017
年
11
月
1
日起,凡存在瞒报漏报燃煤锅炉、煤气发生炉,完不成淘汰任务或弄虚作假的地区,严格问责。
9.
进一步扩大燃煤小锅炉淘汰范围。
各地要结合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要求,提高淘汰标准,扩大实施范围,下更大力度淘汰燃煤锅炉(含茶炉大灶、经营性小煤炉)。在
2017
年
10
月底前,北京市城六区及南部平原地区实现无煤化,其他区建成区全部淘汰
35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市
10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
“
清零
”
。天津市中心城区所有燃煤锅炉、滨海新区和环城四区
35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区
10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实现
“
清零
”
。河北省各市和直管县建成区淘汰
35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石家庄、保定、廊坊市行政区域内全部淘汰
10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城市县城和城乡结合部也要全部淘汰。山西省城市建成区淘汰
20
蒸吨及以下、县城淘汰
10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山东和河南省淘汰行政区域内
10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
10.
全面完成燃煤小锅炉
“
清零
”
任务。
2017
年
10
月底前,纳入
2017
年度淘汰清单中的
4.4
万台燃煤锅炉全部
“
清零
”
。其中,
北京市淘汰
1500
台、天津市
5640
台、河北省
1.7
万台、山西省
969
台、山东省
1.57
万台、河南省
2914
台。淘汰燃煤锅炉方式主要包括取缔关闭、集中供热替代、煤改气、煤改电,改用地热、风能、太阳能、配备布袋除尘器的生物质能,不包括改燃洁净型煤、水煤浆、无烟煤、兰炭、绿焦、原油等,取缔关闭燃煤锅炉必须拆除烟囱或物理割断烟道,不具备复产条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照清单,逐一销号。
11.
推动锅炉升级改造。
北京市完成
2500
台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其他城市燃煤锅炉在改燃的过程中同步实现低氮改造。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燃煤锅炉相应环保设施基本配置包括布袋除尘器或静电除尘器、高效脱硫装置、低氮燃烧或选择性催化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