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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即日起,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商品房捆绑搭售、捂盘惜售、哄抬价格等行为整治力度,一经发现核实,将对当事企业零容忍,严惩不贷。
今年以来,长沙房地产市场火热,部分开发商捂盘惜售,或收取团购费、茶水费等变相涨价。
《通知》规定,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必须在预售许可后
10日内一次性公开销售全部预售房源
,在售楼部醒目位置公示预售房源的位置、面积、单价、总价等信息,不得分批次销售,不得捂盘惜售、囤积房源。
取得预(现)售许可(备案)的商品住房项目,应及时做好楼盘销售台账备查,
如购房意向者多于可供房源的项目,应采取由公证机构主持的现场摇号、网络摇号等方式公开销售商品住房
,摇号规则及过程应公开公示。
《通知》规定商品房认购协议预订人与网签备案人须保持一致;房地产企业不得收取备案价格范围之外的电商费、团购费、茶水费等其他任何价款或费用;配套建设的车库(位)等设施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对业主(租赁人)进行销售和出租。
针对市民关心的公积金贷款问题,《通知》要求,企业预(现)售商品房时,不得阻挠或拒绝购房人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增加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人的附带条件。
从9月18日开始,长沙启动声势浩大的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行为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7部门对全市41家中介门店进行了“拉网式”排查
,而今后这种联合执法将成为常态。
图丨执法人员在检查一家中介门店
根据《通知》长沙将进一步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主要是整合发改、住建、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执法力量,
针对房地产市场违规销售、中介经纪违规行为
两大类当前市场反映突出的热点问题进行专项整治,通过实施综合执法、联合惩戒等具体措施,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稳定房价预期、形成执法震慑。
《通知》详细列举了政府各职能部门重点监管的市场行为,其中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14条,针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经纪人的则按部门分门别类,实现管企业和管行为相结合,加大对企业及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
《通知》要求,各职能部门要通力合作,齐抓共管、互通信息、形成合力,确保调控政策落到实处。研究建立巡查发现、调查核实、依法查处、复查巩固等各环节紧密衔接的长效机制,确保执法整治成效。
同时,全面建立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经纪机构从业人员信用制度与评价体系,科学评定信用等级,推行信用评价成果与行政审批相挂钩,实施“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联合管理机制,情节严重的
纳入“黑名单”管理,并每月对外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