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013年审计署安排了6个省19个县的审计,2016年又安排了17个省的40个县的审计。在全面摸清财政存量资金规模、盘活情况基础上,揭示了财政存量资金统筹不到位、财政资金二次沉淀等问题。
审计发现,中央财政对地方的专项转移支付有300多个明细项目、适用300多项管理办法,其中超过一半管理办法明确要求专款专用,同一类专项划分的明细项目间资金也不得进行调剂,由此造成专项资金大量结余结转、长期闲置,无法统筹安排。
“相对于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变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相关法规制度和部门规章会有滞后性。如与积极盘活存量、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要求相比,有关专项收入专款专用、法定支出挂钩事项、专项转移支付等制度规定未及时调整。”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说,有些法规和部门规章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如简政放权给地方“松了绑”、专款专用却“留着绊”;有些法规和部门规章本身就“埋着钉子”“留着尾巴”。
但随着扶贫攻坚战的不断推进,扶贫范围的缩小,扶贫要求的提高,这种模式的弊端也愈加显现出来。“不仅会大幅增加管理成本,更重要的问题在于下达政策和资金的单位过多、项目过散,往往出现重复、缺漏和低效的情况,扶贫就做不到精准,不能集中力量办大事、办好事,难以及时解决需要解决的问题。”审计署特约审计员姜建清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说。
重庆积极整合财政资金的尝试得到鼓励,
审计署给出了明确的信号: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买酱油的钱可以买醋”
。
2013年以来,重庆市为实现高山生态扶贫搬迁目标,整合了生态搬迁、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等5个专项资金45.1亿元,实现“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累计实现搬迁安置54.2万人,占预定目标任务的108.3%。
重庆的做法并不完全符合现行有关专项资金管理要求,但是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审计署发现上述情况后,不仅未作为违规问题处理,还将其作为正面典型予以肯定。
“扶贫工作的审计要做到“三个区分”,即把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法违纪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法违纪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法违纪行为区分开来,审慎作出结论和处理,推动建立完善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审计署农业司副司级审计员胡安明向《财经国家周刊》介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