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审核批准
准则主义
主体性质
全民所有,典型公有制
无所有制限制
组织结构
厂长(经理)负责制,企业享有自主经营权
建立“三会一层”现代公司治理结构
名称
可以使用“公司”字样。例如:XX总公司、XX集团公司
使用“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字样
职工权益
设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委员会,职工代表大会有审议厂长经营方针、决定职工福利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评议各级行政领导干部,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等。权利较大
通过选举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行使权利
法人资格
均有法人主体资格,独立承担责任
在实践中全民所有制企业产权的变更往往通过行政划拨,而不是产权转让。
如果一家民营企业想要收购全民所有制企业,面临的最大的难题是收购后会改变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法律性质,即收购后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不再符合全民所有制的定义。(
注:其实只要能导致全民所有制企业不具有全民所有制性质的行为都需要对其进行改制,本文“四、结语”部分的案例就是例证)因此,全民所有制企业在收购前通常需要改制成公司制企业,笔者特提出三种方案与大家讨论。)
方案一:全民所有制改制成国有独资公司(或一人公司)后再收购;
方案二:全民所有制改制成公司制的同时引进民间资本并由其取得控股地位;
方案三:全民所有制企业以经营性资产与负债连同劳动力作为出资设立子公司,民营企业再收购该子公司。
这些方案可以看作是笔者的沙盘模拟,基于对现行法律规定下的思考,如有错漏之处还请指正。
二、全民所有制改制成国有独资公司(或一人公司)制企业后再收购
囿于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属性,非全资国有企业在收购全民所有制企业时通常会先将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成公司制企业,然后再通过收购公司的股权来间接实现对全民所有制企业收购。
(一)、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
但在
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成公司制企业的过程中,需要履行较多的法律程序,通常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