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人都没了,你特么还未遂?!
问题是,新闻上说,“尸检结果显示,深度最浅的刀口有6.5cm,最深的有8cm,其中还有重复的穿透性刀伤。也就是说,陈世峰几乎用整个水果刀,插进江歌颈部后,再把刀拔出来,又重新刺了进去。”
这种极度暴力的操作,陈世峰还说自己是不小心刺到的。
特么有没有天理?!!
在法庭上,陈世峰还各种狡辩。
他说江歌拿刀攻击他,刺伤了他的右眼,法医却证实他右眼的疤痕是旧伤。
他还说江歌曾经去学校找他,要了10万日元,给刘鑫堕胎用,然而事实证明,根本就是污蔑。
现场的人都说,陈世峰在整个审判过程中要么极其冷漠、毫无表情,要么就是迷之微笑。
只有检方的证词不利于他的时候,他才会皱一下眉头。
特别诡异的是,今天宣布判决结果前,他的律师哭了……
是的,是律师哭了。
陈世峰跟着也哭了,他还给江歌妈妈下跪磕头,被很多网友称为“表演性忏悔”。
整个庭审过程中,他真正意义上的情绪崩溃,只有一次,是听到判处20年徒刑的时候,他满身冷汗,然后晕倒。
就像江歌妈妈说的,只有他的利益受到威胁时,他才会真正恐慌。
所以江歌妈妈对20年处刑的判决不接受。
这也是我最真实的感受,我尊重这个结果,但我很难接受。
在日本,20年判决,对陈世峰来说,很重;
但在我心里,20年判决,对陈世峰来说,太轻。
很多人说,判20年也好,死了不是便宜陈世峰了,让他多活20年,好好去忏悔,让他生不如死。
这种说法真的太天真了。
如果懂得忏悔,他就不是坏人了。
我采访过一些狱警,他们真的说,
犯人只有在被判死刑的那一刻,只有他们真实面对死亡的那一刻,才能真正意识到自己的罪行,才真正能够产生对生命的敬畏。
所以,我真正相信的,就是最简单的道理:杀人偿命。
这就是我心目中的公平和正义。
然而,这一切有什么卵用?
现实只会让我们无能为力。
陈世峰并不会像我们想象中那样,过得很艰难。
日本的监狱非常人性化,环境优雅、饮食健康,马桶盖都是加热的,人均居住面积达到6-7.5平米,犯人还有体育馆、图书馆,每天还有2.5个小时的自由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