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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还一边秀恩爱,一边接着diss,公开表示叶璇男友好不好,除了她自己,大家都根本没资格说。
于是,前女友发了篇长文《真爱生命,远离渣男》解释事情的经过,详细讲述了小默先生是如何套路自己,然后又劈腿分手的事情,以此来证实他的渣男行径。而叶璇得知后,竟然也真的像她所说的那样,和前女友对簿公堂。
不过十分戏剧的是,2018年8月份判决结果下来,叶璇败诉。要知道,就连李小璐起诉网友损害名誉权的案子都告赢了,叶璇作为明星告网友的败诉第一人,不知该作何感想。
最终法院判定叶璇不仅要删除微博,以书面形式赔礼道歉,还要负担二审受理费、赔偿对方精神损失费和律师费,总计一万元左右。
但任性如叶璇,即便是法院判决,她不认可就不履行。迟迟等不到道歉和赔偿的“
前女友
”,10月18号再次晒出《限制消费令》,因为叶璇未履行义务,法院对她采取了限制消费措施,除了生活和工作的必须消费之外,禁止其他的消费行为。
这里简单解释下《限制消费令》,这个法令一般是针对长时间欠款不还的老赖设立的。被限制者不能坐飞机,就算是坐火车,不能住星级以上的酒店,不能购房产、不能出去旅游度假等等。如违反限制消费令,被限制者或将被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还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个三年前的民事诉讼,现在都快搞成刑事案件了,叶璇的任性妄为可见一斑。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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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端理性得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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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极端感性爱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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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喜欢用炒作“卖弄”作品的女星不同,很多人不愿去“苛责”叶璇,是因为她塑造了太多让人心醉的角色和童年回忆。例如《封神榜》的杨莲花、《再生缘》里的孟丽君、《云海玉弓缘》里的厉胜男、《天下第一》里的上官海棠......
在TVB永远不缺努力和有才能的艺人,想要被捧,就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第一,你要听话。即不许谈恋爱、不许私自买通媒体发布信息、遇到意外事情要公司出面协调,艺人不得擅自做主。
第二,你要有靠山。比如郑嘉颖拜在乐易玲名下慢慢在TVb上位,林峰也因是利孝和夫人的干儿子才一直是一线小生。
1999年,叶璇顶着华裔小姐冠军的头衔,被邵逸夫钦点进入TVB。第一部就是年度大戏《封神榜》,配戏的是当红的陈浩民,于是叶璇很自然地成为当时tvb力捧的三大花旦之一,另外两个力捧花旦就是向海岚和佘诗曼。
《封神榜》之后叶璇就一直演女一,《再生缘》里面虽然三个女人但叶璇是绝对女主。在《云海玉弓缘》里,叶璇硬是将当年拿了无数新人奖的李彩桦压成了女二号。《鎏金岁月》里面叶璇也是唯一出现在海报上面的小花,同样参演这部戏的胡杏儿、杨怡、廖碧儿在海报上连个背影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