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简·奥斯丁
、
《简爱》
和
《呼啸山庄》
。接下来,我们会循着时间线索,重温更多十九、二十世纪的文学杰作。
这一期,我们读的是狄更斯。
我跟狄更斯没有什么交情。事实上,和上面这些名著经典,我都没什么交情(小时候没看过)。这倒也很好,少了先入为主的看法,坦诚相见。
书目任选,我这回读的是他早年的小说《雾都孤儿》。今天的文章,也只能谈谈这本书而已。
《雾都孤儿》写于1837年,这一年狄更斯25岁,意气风发。前一年,也就是1836年,他出版了第一部长篇小说《匹克威克外传》,并且结了婚。可以说,这一年是他人生的转折点。
在此之前,他是个一文不名的穷小子,出生于小职员家庭,生活窘迫,父亲因为欠债还坐过牢。他很小就辍学,做过童工,15岁以后,当过律师事务所学徒、录事和法庭记录员。20岁开始当记者,算是走入正轨。
毫无疑问,狄更斯在写作上是有天分的,他很快就找到了靠笔杆子吃饭的办法。一方面,他继续做记者,另一方面开始在报刊上发表短篇故事。《匹克威克外传》出版后,他在长篇小说上的才能受到肯定。很快,准确的说是1837年2月,狄更斯开始在杂志上连载《奥利弗·特威斯特》,也就是《雾都孤儿》。
狄更斯的婚姻生活并不幸福,但他的写作道路却越发顺畅,30岁左右,他就已经可以靠稿费过上优裕的生活了。可以说,狄更斯是很少见的,在身前就获得巨大名声和实际利益,并且仍然被后世铭记的作家。
这不能不说到狄更斯的能耐了。
他的第一个能耐,是解决了写什么的问题。
一个作家写得好,有两方面的问题,一个是写什么,一个是怎么写。现在流行的观点是,写什么不重要,关键是你要写得好。但落在实处,写什么永远是个问题。卡夫卡写得好,毋庸置疑,但卡夫卡所以写得好,和他要写的对象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每一个写作领域的开辟,同时也会促进写作技巧和风格的发展。
狄更斯抓住了一个新的领域。这个领域是简·奥斯丁从来没有想过的,她的小说牢牢守在小姐少爷的庄园里,到了《简爱》,不一样了,女主角不再是大小姐,而是一个从低微处走出来的家庭女教师,虽然最后勃朗特还是给了她一份遗产,但社会结构已经开始松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