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的报道。该方案旨在惠企利民便民,通过实施设备更新行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回收循环利用行动以及标准提升行动等四大行动来实现。具体措施包括支持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扩大汽车报废更新支持范围、加力智能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扩围实施数码产品购新补贴、提高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等。该方案的目标是在2025年底前完成重点领域设备设施更新改造60万台(套),投放融资租赁资金400亿元以上,建成再生资源分拣中心240座以上。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设备更新行动
支持范围扩大至电子信息、安全生产、设施农业等领域,整体部署并规模化实施设备更新,加大对经营主体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贷款投放力度,制定实施融资租赁支持设备更新奖励实施细则。
关键观点2: 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扩大汽车报废更新支持范围,对个人消费者购买特定家电数码产品给予“立购立减”补贴,扩围实施数码产品购新补贴,加大家装换新支持力度,支持居家适老化改造。
关键观点3: 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推进多层级回收网络体系建设,鼓励“互联网+二手”模式发展,支持平台企业提供二手商品质量检验服务、信息擦除检验服务,加快资源循环型生产模式推广。
关键观点4: 标准提升行动
全面落实国家标准制定任务,制定发布省级地方标准、“浙江制造”标准100项以上,加大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力度,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正文
扩大汽车报废更新支持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国四排放标准燃油车纳入可申请报废更新补贴的旧车范围。
个人消费者报废2012年6月30日(含当日,下同)之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浙江省内购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购买新能源车单台补贴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单台补贴1.5万元。
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及。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乘用车,并在浙江省内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单台最高补贴1.5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单台最高补贴1.3万元。
加力智能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电视机(含投影仪)、冰箱(含冰柜)、空调(含中央空调)、洗衣机(含干衣机)、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烟机、电脑、热水器(含壁挂炉)、洗碗机、净水器、微波炉、电饭煲等12类家电产品给予“立购立减”补贴。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20%。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空调(除中央空调)每人可补贴3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2024年已享受某类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2025年购买同类家电产品可继续享受补贴。
扩围实施数码产品购新补贴。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含学习机)、智能手表手环等3类数码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5%予以“立购立减”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最高补贴500元。
提高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对个人消费者交售用于报废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合格新车的,按照新车销售价格的4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200元/辆。每名消费者可补贴1辆。补贴金额不包含旧车回收金额,新车价格以在浙江开具的新车销售发票含税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