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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居民郑某某在家中管教9岁女儿胡某某时,对其进行训斥打骂,致使胡某某受伤,后经送医抢救无效不幸离世。
官方通报显示,犯罪嫌疑人郑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此前,类似事件屡有发生。例如,今年3月25日,山东威海5岁男童被生母陈某及其男友石某某殴打致死一案开庭。起诉书显示,
因为孩子晚上睡觉晚,两人商量“狠狠打一顿”以管教孩子,多次殴打孩子面部及胸腹部,最终导致孩子因肝脏破裂及多脏器出血休克死亡。
检方以故意杀人罪追究石某某责任,以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追究陈某责任。
受访专家表示,作为家长,管教的方式绝不能以暴力代替教育。根据反家庭暴力法,
家庭暴力被界定为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应尊重未成年人个体差异,不得实施家庭暴力;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明确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
有律师表示,不当教育暴力殴打孩子,如果孩子的损伤程度在轻伤二级以上,
家长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
。即使未达到轻伤以上,但警方调查发现家长殴打孩子系虐待,手段残忍或者虐待造成孩子轻微伤以及经常性地实施家庭暴力,对孩子实施长时间的肉体、精神折磨,情节恶劣的,
则可能构成虐待罪
。
暴力教育适得其反
在家庭教育中,为什么有些家长或监护人会选择“暴力”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