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法客帝国
超过30万法律精英的专业社群,每天推送"有用的实务干货",分享各领域权威法律资讯、精准解读法律、有效解决具体法律问题;为作者打造高端传播平台、为读者提供优质内容分享及高品质法律咨询。关注并回复数字: 9 ,可交流、合作、咨询。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51好读  ›  专栏  ›  法客帝国

最高法院:如何判断民刑交叉案件是否构成"同一事实"?|法客帝国

法客帝国  · 公众号  · 法律  · 2024-12-16 21:00

正文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


阅读提示: 民刑案件是否构成“同一事实”,是选择刑事程序吸收民事程序还是“刑民并行”程序的核心标准。该标准也直接影响到受害人救济途径的选择,因此最高院基于本案例,给出了判断“同一事实”的具体方法。

裁判要旨


如何认定刑事案件与民事案件交叉中涉及的事实是“同一事实”,总体上看,应该是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的主体相同,且案件基本事实存在竞合或者基本竞合的,可以认定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构成“同一事实”。如果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与刑事案件的主体不一致的,不能认定为“同一事实”。刑事案件定罪量刑的事实与民事案件的基本事实无关的,即使主体相同,也不构成“同一事实”。

案情简介


一、 曹妃甸某银行与迁西某商贸公司、唐山某公司签订《借款协议》,约定曹妃甸某银行向某商贸公司提供借款,由唐山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

二、抵押到期后,迁西某商贸公司未能按期偿还,曹妃甸某银行向河北省唐山市中院起诉,请求判令迁西某商贸公司偿还借款,唐山某公司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唐山中院裁定驳回曹妃甸某银行的起诉。

三、曹妃甸某银行不服该裁定,以本案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与董某某涉嫌的职务侵占罪基于不同的事实应当分别审理为由提出上诉。

四、河北省高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曹妃甸某银行不服,向最高法申请再审。

五、最高院裁定撤销河北省高院及唐山中院所作裁定,指令唐山中院对本案进行审理。

实务经验总结


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唐青林律师、李舒律师的专业律师团队办理和分析过大量本文涉及的法律问题,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大量办案同时还总结办案经验出版了《云亭法律实务书系》,本文摘自该书系。该书系的作者全部是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战斗在第一线的专业律师,具有深厚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该书系的选题和写作体例,均以实际发生的案例分析为主,力图从实践需要出发,为实践中经常遇到的疑难复杂法律问题,寻求最直接的解决方案。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作为战斗在第一线的律师,本书作者给读者提出如下建议:

同一事实的判断不能完全听由法官掌握,作为代理律师也应当通过案件主体与量刑事实进行预先判断,以灵活应对不同情况。

在民刑案件基于同一事实的情况下,通常根据“先刑后民”的原则,通过刑事判决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后又因为“一事不再理”原则,以刑事程序吸收民事程序。但也存在例外情形,如侦查机关决定不立案时,受害人依然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采取救济,此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因而,即使民刑案件是基于同一事实,也不要立刻放弃通过民事诉讼进行救济的可能性。

(我国并不是判例法国家,本文所引述分析的判例也不是指导性案例,对同类案件的审理和裁判中并无约束力。同时,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司法实践中,每个案例的细节千差万别,切不可将本文裁判观点直接援引。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律师对不同案件裁判文书的梳理和研究,旨在为更多读者提供不同的研究角度和观察的视角,并不意味着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文案例裁判观点的认同和支持,也不意味着法院在处理类似案件时,对该等裁判规则必然应当援引或参照。)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