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唐青林律师、李舒律师的专业律师团队办理和分析过大量本文涉及的法律问题,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大量办案同时还总结办案经验出版了《云亭法律实务书系》,本文摘自该书系。该书系的作者全部是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战斗在第一线的专业律师,具有深厚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该书系的选题和写作体例,均以实际发生的案例分析为主,力图从实践需要出发,为实践中经常遇到的疑难复杂法律问题,寻求最直接的解决方案。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作为战斗在第一线的律师,本书作者给读者提出如下建议:
同一事实的判断不能完全听由法官掌握,作为代理律师也应当通过案件主体与量刑事实进行预先判断,以灵活应对不同情况。
在民刑案件基于同一事实的情况下,通常根据“先刑后民”的原则,通过刑事判决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后又因为“一事不再理”原则,以刑事程序吸收民事程序。但也存在例外情形,如侦查机关决定不立案时,受害人依然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采取救济,此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因而,即使民刑案件是基于同一事实,也不要立刻放弃通过民事诉讼进行救济的可能性。
(我国并不是判例法国家,本文所引述分析的判例也不是指导性案例,对同类案件的审理和裁判中并无约束力。同时,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司法实践中,每个案例的细节千差万别,切不可将本文裁判观点直接援引。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律师对不同案件裁判文书的梳理和研究,旨在为更多读者提供不同的研究角度和观察的视角,并不意味着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文案例裁判观点的认同和支持,也不意味着法院在处理类似案件时,对该等裁判规则必然应当援引或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