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经查该案犯罪嫌疑人通过代办公司注册工具公司,聘用财务代理人员代理记账并申领、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利用上海黄金交易所进项发票抵扣税率,在没有真实黄金交易的情况下,按照受票单位的需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据统计,自2013年6月至案发,涉案的51家公司共向全国28个省市2985家受票单位虚开59185份销项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411.64亿元,税额69.98亿元。目前已抓获的犯罪同伙涉案金额86亿余元(价税合计),税额12亿余元,其余团伙的犯罪嫌疑人已锁定身份,目前正在全力追捕中。
公安机关缴获的部分作案工具
“5.18”利用黄金交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主要犯罪嫌疑人钟某成伙同赵某溪利用黄金体积小、价值大、便于私下交易等特点,采取“票货分离”的方式,将从上海黄金交易所提取的黄金私下贱卖给生产企业回笼资金,同时将取得的上海黄金交易所开具的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上述开票工具公司的税款。
公安机关缴获的部分作案工具
该案涉及全国28个省市2900余家企业,系跨省、跨地区实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行为,形成开票人、中介人、受票人“三位一体”的犯罪形式,一次犯罪行为全过程往往是数个犯罪行为人分别实施、程序性的完成,呈团伙作案模式,且主要犯罪嫌疑人地域性特点明显,均为广东汕头籍人员,并且作案手段趋于专业化,反侦查能力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