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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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6年3月起的半年内,东北特钢连续十次违约,涉及70亿元的债市产品和几百亿元的银行债权。由于从违约到破产重整期间信息不透明,公司也未按时披露财务状况,受到了外界猛烈的批评。批评首先来自于债券债权人,他们直接面对理财、资管客户的压力,有的机构不得不自行垫付,焦急可见一斑。银行债权人占比超过70%,为债委会的主导力量,但很长一段时间内对外保持沉默。因此,新官不理旧账、政府干预过多甚至怀疑逃废债的种种说法,造成了外界对此案的不良印象。不过,从最终破产重整的方案看,情况可能并非如此:
第一,
东北特钢
走到破产境地之后, 原国有股东已全部清零出局;第二,资产负债虽然和破产重整时的数据有出入,信息披露上还有瑕疵,但总体上有出有进,基本可排除恶意的逃废债;第三,破产重整方案基本由债委会主导,并委托知名律所操办,优先债权、特殊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依法获得了全额偿付,而对各类普通债权人提供了市场化债转股方案;第四,实质性合并了破产关联企业,上市主体不破壳;第五,也是最重要的一点,虽然清算组仍由地方政府主导,却引入了外地的优秀民营钢铁集团沙钢入场,为这个大型特钢企业的重组前景,打开了有说服力的想象空间。另外,整个重整过程追赶程序进度,有明确的时限概念。
此案是否能如愿成为市场化破产重整的范例?
市场化的原则体现,首先是造成企业破产境地的责任人是否完全出局,包括股东和相关高管等,问责机制是否有效;其次,破产重整如何发挥好债委会的作用;再者,能否选择专业有经验的独立第三方作为破产管理人。最后,在构建利于破产重整的激励约束机制、包括税收制度等方面,都需要相应突破。此外,能否把握最佳时机推进企业破产重整,也是最大程度挽回损失、挽救企业的关键。(
参见
《财新周刊》最新封面报道“破产难何解”
,作者为财新记者董兢、彭骎骎,全文共长77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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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化破产重整最重要的基础,关键在于摆正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在大多数情况下,地方政府的诉求和债权人并不一致,很有可能陷入不断救助、掩盖窟窿的角色里无法自拔。但破产重整的顺利推进,又离不开地方政府,不管是牵涉到企业生死、当地职工的安置和就业,还是企业走向衰败的过程中,可能存在不正常的政商关系需要彻查。因此,关键在于地方政府介入的方式和角色,最终取决于地方政府如何回归到尊重市场规律,回到促进市场秩序良性发展的终极目的上来。■
本文为
2017年第50期《财新周刊》
编辑絮语,略有修订
财新记者张宇哲、范若虹对有关报道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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