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将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指导意见,指导各地科学有序推广和实施。
二是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对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实行通行费优惠,对货车使用ETC非现金支付进行优惠。
关于修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问题。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特别是财税体制、预算制度改革的新要求,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广泛征求各地各部门的意见,积极研究推进《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工作。有关修订方案已于2015年底上报。我部将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和有关部门,进一步修改完善,争取早日出台实施。
对于你们关心的降低收费标准的问题。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收费公路的收费标准,是根据公路的技术等级、投资总额、当地物价指数、偿还贷款或者有偿集资款的期限和收回投资的期限,以及交通量等因素计算确定,并由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的。从我国现有情况看,统一降低高速收费标准,尚不具备条件
。
一是我国收费公路分为政府还贷收费公路和经营性收费公路。
其中,政府还贷收费公路由地方投资建设、养护管理和收费,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应由当地省级人民政府,结合财政保障能力、债务偿还情况等因素,自主决定是否降低收费标准。经营性收费公路是由地方政府与社会资本签订合同,相关当事方在合同协议中已经约定了收费标准和经营期限,如需降低收费标准或者缩短收费期限,均属于变更经营合同,须由相关当事方协商确定,或者由政府依法给予合理补偿。从操作可性上看,难度较大。
二是现有收费公路收支缺口较大,2015年度已达到3187.3亿元。降低收费标准,必将进一步减少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的合法收入,影响收费公路债务偿还和正常运营服务。
二、关于切实解决公路乱罚款的问题
根据全国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我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从2016年9月21日起,启动了新一轮集中治超工作,并不断规范治超执法工作。
一是统一按照《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规定的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认定车辆是否超限超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