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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大品种,带量采购结果公布(附名单)

青松医药集团  · 公众号  · 药品  · 2021-01-13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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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赛柏蓝统计,10家中选药企,有3家来自A组,7家来自B组——根据浙江省集采方案的规定,A组为原研药或参比制剂,B组为其他仿制药。
值得注意的是,与此前公布的拟中选结果相比,有一家药企没有出现在最终的中选名单上,至于具体的原因,则没有相应的说明。
据赛柏蓝梳理,浙江省的本轮带量采购进度如下:
2020年12月9日,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发布《浙江省部分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方案》,宣布对雷贝拉唑口服常释剂型、熊去氧胆酸口服常释剂型、阿莫西林克拉维酸注射剂、亮丙瑞林注射剂、头孢美唑注射剂、头孢呋辛注射剂、头孢唑肟注射剂等8个药品开展带量采购。
2020年12月24日,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发布《浙江省部分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拟中选品种公示》,就拟中选的品种目录,进行公示。
1月11日,最终的中选结果正式公布。
根据浙江的规定,每个品种按照2019年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年度(包括军队医疗机构,下同)药品总用量的50%作为总约定采购量,其中A、B组约定采购量分别按其2019年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采购份额确定(最高、最低约定采购量分别为该品种年度药品总用量的45%、5%)。
约定采购量以外的剩余用量,医疗机构仍可采购中选药品或者省药械采购平台在线交易的未中选药品。
如A、B两组中任意一组无中选药品,则该组约定采购量的50%归并至另一组,剩余50%作为约定采购量以外的剩余用量。 浙江省本轮集采的采购周期仍然为12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浙江省规定,经商省卫生健康委,如同一品种A、B两组同时中选,公立医疗机构在使用该品种时,可以突破“一品双规”限制;采购周期内,如遇国家组织药品带量采购品种目录相同,将按照国家政策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此外,采购周期内,如遇其他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价格和带量采购价格低于浙江省中选价格的,企业应主动申报,并调整中选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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