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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不是一个新词,然而披上“经济新业态”、“金融创新”的外衣后,非法集资的迷惑性大大增强。25日,公安部和民政部提醒广大民众务必注意警惕。公安部还重点提醒,防范非法集资要注意九种现象。
非法集资案件数及涉案金额“双降” 但形势依然严峻
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成员中的十三个部门25日在北京召开座谈会,根据座谈会上透露的消息,2016年全国新发非法集资案件5197起、涉案金额2511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4.48%、0.11%。非法集资案件数和涉案金额近年来首次出现“双降”,前两年案件集中爆发、急剧攀升的势头已经有所遏制。但非法集资形势依然复杂严峻,案件总量仍处于历史高位,大案要案频发,化解处置压力依然较大。
非法集资“穿新衣” 呈现“下乡进村”趋势
据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分析,当前非法集资组织化、网络化趋势日益明显,非法集资犯罪手法也是不断翻新,犯罪分子假借迎合国家政策,打着“经济新业态”“金融创新”等幌子,从商品营销、资源开发、种植养殖等“实体经济”向理财、众筹、期货、虚拟货币等纯粹“资本运作”转变,噱头更新颖,迷惑性更强,投资者辨别难度加大,消费返利、养老投资等新型犯罪层出不穷,互联网+传销+非法集资模式案件多发,层级扩张快,传染性很强,防范打击难度进一步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