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他是个地道的台湾人,国语讲得不好,岂止不好,还因为口音实在太重,被冠以“台客摇滚”的名号。拿口音打趣,成为伍佰上综艺时一个能被高光标记的笑点。有一回,伍佰和一个游戏打得很好的女生一块玩,被“完虐”,放下游戏机,他用那口标准的“台式汉语”感慨:“反(huan)了(ne),反(huan)了(ne),这(ze)个世(si)界反(huan)了。”往事重提,让台上台下笑成一团。
他品位也不太好,喜欢深蓝色制服款的套装,陈升每次看到他穿成这样远远走来,就和旁边人说:“诶,你看那个管道工又来了。”伍佰听了也不恼,回一句:“那我就是喜欢这样的衣服,怎样?”北京冬天空气干,陈珊妮抱怨头发变得毛糙,伍佰却挺看得开:“天气干,湿头发不用吹很久就好啦。”然后捋了捋棕红色的、同样毛糙的细碎发尾。
对蓝色制服谜之喜爱的伍佰
毕竟,这个人还曾经颇为自信地说过:“留长头发好看的人不多,我就是其中一个。”
如果伍佰不是这样的伍佰,那他就如同窦唯一样,是神秘的、冷淡的、充满仙气的。
可伍佰偏偏就是伍佰:他不过分出离愤怒、也不远离人间烟火。这个个子小小的,长得不太好看的男人,买了满屋子的吉他,拍了一冰箱的照片,唱了上千场现场,实实在在地活在人世间。
汪涵问他:“你知道你总共写过多少首歌吗?”伍佰一脸不耐烦:“谁会记这个啊?”
工作人员记了——总共300多首。他们还计算了伍佰出道以来开过的演唱会数量——1000场。这意味着,如果每天都唱,需要三年多;如果每个月唱十场,需要十年。
2015年,
伍佰还在
《天天向上》做了一道最
拿手的麻婆豆腐。
所以,LIVE之王是怎么炼成的?
如果顺着这个话题回溯,可以讲出一个特别励志的心灵鸡汤。彼时伍佰高中毕业、没读大学,小镇青年背着包包到了台北,辗转心境像极了罗大佑《鹿港小镇》里的那两句——“台北不是我的家,我的家乡没有霓虹灯。”
二十岁不到的半大小子,除了音乐什么都不会,要去哪儿?该干嘛?
他摆地摊、拉保险、卖阶梯英文,那个时候最羡慕的工作是业务员,因为“业务员诶,有名片的”,说到这儿,伍佰的语气加重了许多,仿佛跨越时空对过去的自己发出感慨。和音乐无关的工作一个也没能维持长久,他什么都不会,他尝试了一切,他没有了退路。
于是,小青年赖在乐器行,别的销售卖吉他,他就坐在角落一直弹一直弹。后来开始去酒吧唱歌,组地下乐队,向朋友借钱,终于签约唱片公司。签约第一年,他手气好,抽奖抽到一台录像机,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把录像机给卖了,“没钱,要换现金”。
他说:“是我一直巴着音乐不肯走。”没钱几乎是最小的困难,他总有办法赖在那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