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同方鼎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公告,由于公司回复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问询的时间超过三个月,未在规定时限内回复,北京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核。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并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信息技术服务和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方案服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数字化解决方案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和系统集成服务,具有多项资质认证,并在多个领域积累了大量自主知识产权。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股东关系及实际控制权认定准确性、业务与技术、公司治理与独立性、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募集资金运用及其他事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公司任何一方股东均无法以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控制公司半数以上表决权,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关键观点2: 业务与技术
公司主要从事数字化解决方案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和系统集成服务,具有多项资质认证,并在多个领域积累了大量自主知识产权。
关键观点3: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公司不存在与同方股份之间的实际控制关系,独立运营,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均实现与同方股份的分离。
关键观点4: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公司存在多项财务指标和财务数据,包括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对外投资等,需要关注其合理性及潜在风险。
关键观点5: 募集资金运用及其他事项
公司计划通过公开募集资金用于多个项目,包括基于云架构的新一代智慧医疗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基于OFD和区块链技术的国产化数字档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等,同时计划将部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正文
级、
ITSS
运行维护服务能力成熟度三级、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
CS3
级(相当于系统集成贰级)、
ISO9001:2015
质量管理认证、
ISO20000:2018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
ISO27001:2013
信息安全管理认证、
ISO14001:2015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
ISO45001:2018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一系列资质认证,连续多年被认定为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国家及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并入选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公司荣获“中国数字经济与软件服务业
-
杰出贡献企业奖”、“中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最具影响力企业奖”、“
中国软件
诚信示范企业”、“企业信用评价
AAA
级信用企业”等荣誉称号。公司连续多年被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协会评为北京软件企业综合实力百强。
公司是一家具备优秀的产品研究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凭借多年自主创新的技术实力,在多个领域积累了大量自主知识产权。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
442
项软件著作权、
5
项发明专利。近年来,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政策、顺应数字化中国的形势,在云中间件、全国产化自主可控开发平台、国产版式文件标准应用、信创运维平台等领域,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及品牌的信创产品,并与主流国产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完成了兼容性互认证。公司的业务区域覆盖了全国大部分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的
50
多个主要城市。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拥有了优质、稳定的客户群体,与医疗健康、移动通信、数字档案、金融保险、公共服务等多个行业和领域的客户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已为
IBM
、惠普中国、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佳能医疗、农业银行、中兴通讯、
云从科技
、第四范式、万达集团等国内外知名企业成功提供过数字化解决方案和信息技术服务。公司的很多客户均为相关领域的龙头企业,知名度高、财务实力强,而公司优异的服务能力和品质也得到客户高度认可,与客户的合作关系不断深化。
未来,公司将持续拓展数字化解决方案、信息技术服务及系统集成等业务机会,力争实现经营规模和营业收入的持续增长,全面提升数字化产品质量和信息技术服务品质,提高公司的研发能力和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成为国内一流软件企业的目标,将公司打造为让客户、员工、股东以及社会所信赖的优秀企业。
四、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主办券商及其变动情况
2015
年
12
月
26
日,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签订《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补充协议书》,聘请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担任主办券商。后由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承继原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主办券商资质,负责公司的挂牌推荐工作。
2017
年
3
月
8
日,经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推荐,公司获准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
2022
年
12
月
1
日,公司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署《终止协议》。同日,公司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书》。
2022
年
12
月
12
日,全国股转公司出具了《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自
2022
年
12
月
12
日起,由平安证券承接主办券商工作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2023
年
7
月
28
日,公司与平安证券签署《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书》。同日,公司与方正承销保荐签署《持续督导协议书》。
2023
年
8
月
22
日,全国股转公司出具了《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自
2023
年
8
月
22
日起,由方正承销保荐承接主办券商工作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主办券商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具体原因如下:
1
、公司任何一方股东均无法以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控制公司半数以上表决权(
1
)公司直接持股
5%
以上股东分别为:恒世投资(持有公司
20.5618%
的股份)、同方股份(持有公司
19.4346%
的股份)、欣合汇荣(持有公司
7.7739%
的股份)、嘉融投资(持有公司
7.5795%
的股份)。
(
2
)欣合汇荣与自然人股东涂勤华、李建军、郭明星、彭渤、江威、罗喆敏、高永军、刘严、柳秀君、雷朝克、刘嘉、武镝签订有一致行动协议,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以上股东(简称“一致行动人股东”)共持有公司
19.6882%
的股份。在一致行动人股东中,各方约定未达成一致意见时,以欣合汇荣意见为准。除上述一致行动关系外,公司股东不存在其他一致行动关系。
(
3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殊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任何一方股东均无法以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控制公司半数以上表决权。
2
、公司任何股东无法实现对董事会的控制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根据公司的股权结构,公司任何单一股东均没有能力决定半数以上董事会成员的选任。
公司董事会成员为
8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公司现任
5
名非独立董事中,
2
名董事由一致行动人股东推荐,
2
名由恒世投资推荐,
1
名由同方股份推荐。公司各股东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均低于
30%
,任何一方通过股份表决权不足以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公司任何一方股东推荐的董事均无法控制董事会或对董事会决议产生决定性影响。
综上所述,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关于同方鼎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
同方鼎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
现对由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保荐的同方鼎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文件提出问询意见。
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在
20
个工作日内对问询意见逐项予以落实,通过审核系统上传问询意见回复文件全套电子版(含签字盖章扫描页)。若涉及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说明。如不能按期回复的,请及时通过审核系统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
经签字或签章的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提交电子版材料之前,请审慎、严肃地检查报送材料,避免全套材料的错误、疏漏、不实。
本所收到回复文件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提出审核问询意见。如发现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责开展工作,本所将对其行为纳入执业质量评价,并视情况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目 录
一、基本情况
问题
1.
股东关系及实际控制权认定准确性
二、业务与技术
问题
2.
进一步说明业务模式和竞争优势
问题
3.
劳动用工的合规性
三、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问题
4.
与同方股份之间的关系
四、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问题
5.
经营业绩是否稳定可持续
问题
6.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及确认准确性
问题
7.
大额应收账款及坏账计提充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