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关于加强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承销规范的通知》,针对承销机构存在的四大问题作出回应。包括不得事先约定债券发行利率、不得以返费等手段扭曲市场价格等。通知强调对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并指出低价包销和发行返费等现象的屡禁不止问题。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交易商协会发布的通知重点
通知中强调了四个主要问题,包括承销机构不得采取不公平手段,要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禁止承销机构以低价包销作为主动投资争揽客户的手段;明确承销机构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承销费率报价参与债券项目竞标;对违反相关规则的行为将进行严厉处罚。
关键观点2: 承销机构的违规行为
承销机构存在的违规行为包括低价包销、发行返费等,这些行为扭曲了市场定价,降低了资源配置效率,容易滋生利益输送。
关键观点3: 交易商协会对违规行为的处理
交易商协会将采取自律管理措施或自律处分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并可能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相关情况将被记入诚信纪录档案,并适时进行公示。
正文
《通知》规定,
主承销商不得将包销变相作为主动投资争揽客户的手段。
承销机构开展余额包销应当报价公允、程序合规,并严格按照发行文件披露的方式确定余额包销利率。余额包销不得挤占有效申购投资者认购规模,余额包销利率不得低于投资者有效申购利率上限。
《通知》还明确,
承销机构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承销费率报价参与债券项目竞标。
发行人、承销机构应按照商业约定履行付款义务,不应拒绝支付或拖欠费用。
同时,
投资者不得协助发行人“自融”
,不得参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非市场化发行等违法违规活动。承销机构投资债券的,应确保债券发行承销与投资等业务条线相互隔离,防范利益冲突和道德风险。
《通知》强调,
对违反相关自律规则及本通知的,交易商协会将根据违规情形予以自律管理措施或自律处分。涉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交易商协会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相关情况将记入诚信纪录档案,并适时进行公示。
低价包销、发行返费等现象屡禁不止
据记者了解,所谓低价包销,主要是指以银行为代表的主承销商在债券一级发行时,以显著低于二级市场收益率的票面利率近乎全部包销当期发行量。